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评估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6: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评估考核办法

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项目创业情况,提高项目孵化成功率,加快威尼斯赌博游戏:文化创意技术成果产业化,使娄底市政府以及学校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秀项目和创新创业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评估考核目的

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新创业孵化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 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孵化的创业孵化项目

第三条 评估考核设置

1、 孵化项目签订协议入驻后第2个月,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将对孵化项目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2、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项目,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学期末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项目,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 评估考核程序

孵化园管理办公室书面通知项目项目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

第五条 评估考核机构

孵化园管理办公室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

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 被评估考核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报表:包括投入明细表、实际销售和成本计划表、实际现金流量计划表、盈亏情况数据分析说明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创业经历等,);

4、产品销售合同、销售计划及成果

5、运营现阶段报告

6、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7、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

第八条 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孵化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项目出现财产、人员等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

7、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8、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书面警告次以上者

第九条 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孵化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对评估考核得分在前5位的优秀孵化项目,由管理办公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优先组织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

对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的孵化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劝其退出孵化场地,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

第十条 本办法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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