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教师年终考核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规范教学行为,客观公正
地评价教师工作,充分体现奖优罚劣、优质优酬的原则,不断提
高教学质量,依据相关教学工作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本院所有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均列入本办法考核范
围。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单位,教学考核结果将与
专项奖罚结合和年度考核等挂钩,并作为教师聘任和职称评定的
依据。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师德与工作纪律、教学工
作、 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等方面,其中教师师德与工作纪律、
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具体考核办法见《商学院教师师德与工作纪
律考核计分办法》、《商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在本办法中不再列入。
第二部分 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5 25 分)
以学院专任教师年度平均工作量 M 为基准,进行教师年度教
学工作量考核计分 。设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量 H,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
教师教学工作量 H 计分 教师教学工作量 H 计分
H>1.35M 25 1.05M≥H≥M 14.5
1.35M≥H>1.3M 23.5 M>H≥0.95M 13
1.30M≥H>1.25M 22 0.95M>H≥0.90M 11.5
1.25M≥H>1.20M 20.5 0.90M>H≥0.85M 10
1.20M≥H>1.15M 19 0.85M>H≥0.80M 8.5
1.15M≥H>1.10M 17.5 0.80M>H≥0.75M 7
1.10M≥H>1.05M 16 0.75M>H≥320 学时 6
H<320 学时,但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且学期均有主动报公选课等行为。
5
H<320 学时,因不服从教学工
作安排造成的工作量不足。
0
备注:
⑴专任教师的课堂教学(含在实验室内的实验实训教学)工
作量须占个人总工作量的(教学编系数*60%)以上,否则按上表
算出工作量得分再乘以 0.8 作为个人年度工作量的最终得分。
⑵作为有管理岗位编的专任教师,其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公
式为:
H=F×M+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
其中:F 为管理岗位编制系数
二、教学日常工作组织与实施(5 75 分)
1.教师应有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学期授课教学资料:学期授课
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平时成绩登记本(含点名册)、作
业批改记录本、听课记录本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计划与总结等,
期中随机检查一次,期末按要求提交集中检查。本项计 10 分(每
学期 5 分),具体考评细则见下表 1 所示。
表 1 教师学期教学资料及教学组织评价表
序
号
考核点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得
分
1 学期授课计划 1
能及时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制订授课计划,
格式规范,计 1 分;不按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计
0 分;不按时或不规范,计 0.5 分。
2
教案(含实践性教学环
节计划与总结)
2
能按课程教学大纲精心设计的教案和实践性教
学环节计划与总结(包括 word 文档和 PPT),得
2 分;有教案但不够规范,与教学大纲基本相符,
或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与总结不科学、马虎了事
得 1 分;否则计 0 分。
3
作业批改记录及听课
记录本
1
作业批改认真及时,次数达到(课程学时数÷8),
且有详细记录,计 0.5 分;听课次数达到要求,
记录较详细且对课堂教学有评价等,计 0.5 分。
4
课程教学改革实施过
程资料及总结材料
1
有较详细的反映课程教学改革(如课程考核方式
改革等)实施过程资料及总结材料,计 1 分。
2.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能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学
生到课率不低于 90%,抬头率高,授课能讲解熟练,内容正确,
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能及时将新技术、新规范等新内容融于教
学中,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方法有改革创新,能根据课程内容
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讨论、启发等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
手段,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教
学督查及学生座谈会调查评价(50%)、教研室评价(50%)等进
行评分。本项计 6 分。
3.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符合人才培养规格要求,批阅及
时认真,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均能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要求,计
1-4 分;优秀率达 20%以上者,加计 1 分;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
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加计 1 分;在专项检查中每查
出一次不负责任的明显性差错扣 1 分,让学院在全校性的教学工
作会议上受到点名批评,该项记 0 分。本项最高计 6 分。
4. 试卷命题与阅卷规范,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按时提交课
程考试试卷、考试成绩与分析表等,计 1-4 分;能积极开展课程
考核方式改革,按时提交考核方案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计 1 分。在专项检查中每查出一次不负责任的明显性差错扣 1 分,
让学院在全校性的教学工作会议上受到点名批评,该项记 0 分。
本项最高计 5 分。
5. 校级公开课计 2 分,院级公开课计 1 分,教研室级公开
课计 0.5 分,要求所有公开课均需按学校三级公开课要求进行;
获课堂教学院级一等奖和校级三等奖计 1 分,校级课堂教学二等
奖及以上计 2 分,省级课堂教学奖计 3 分。本项最高计 5 分。
6.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无缺席现象,且听课次数不少于 4
次者计 4 分,每旷缺 1 次或每少听 1 次课扣 1 分,请假、迟到、
早退每次扣 0.5 分;主动申报公选课计 0.5 分,全年最高计 1 分。
本项最高计 5 分。
7. 每主持 1 项综合性专业建设项目,在建期间(指申报书
或立项文件所规定的期限),省级计 8 分,校级计 6 分,院级计 4
分,由主持人负责分配团队成员得分;每主持 1 项课程建设或实
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在建期间(指申报书或立项文件所规定的
期限),省级计 6 分,校级计 4 分、院级计 2 分,由主持人负责
分配团队成员得分。本项个人最高计 12 分。
8. 担任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被评选为校级
优秀教研室主任计 3 分,合格计 2 分,基本合格及以下计 0 分;
按时按质按量上交各种有关教研室主任承担的工作材料,每次计
0.5 分,最高计 2 分;在各教学材料撰写与审查过程中,没有不
负责任的审核并出现低级性或明显性错误的行为,计 1 分(每出
现一次不负责任的低级性或明显性错误的行为扣 0.2 分)。院领
导:所分管的主要工作(教学、学工、科研)在全校学院目标管
理排名前 3 名内计 3 分,在全校学院目标管理排名为最后 3 名内
或因所分管的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导致学院目标管理直接认定为
最低等计 0 分,其他计 2 分;全年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交付
的各项管理工作任务者计 3 分,非主管领导自身原因引起的未按
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而导致通报批评或扣院目标管理分,每
次扣计 0.5 分,否则每次扣 1 分,直至为 0 分。支部书记:所在
支部被评选为省级优秀支部计 6 分,校级优秀支部计 4 分,合格
计 3 分,基本合格以下(含基本合格)及支部出现党纪问题者计
0 分;本项最高计 6 分。
9. 教师指导本院学生参加由学院备案的学科竞赛活动,获
得校级二等奖计 1 分,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计 2 分,省级二
等奖计 3 分,省级一等奖计 4 分,国家级三等奖计 5 分,国家级
二等奖计 6 分,国家级一等奖计 8 分,其他未获奖作品每项计 0.5
分,本项最高计 8 分。
10.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申报创新创业项目(含
实验室开放项目),校级一般项目计 1 分/项,校级重点项目计 2
分/项,其他未立项的计 0.5 分/项;立项为院级实验室开放项目
计 1 分/项。本项最高计 2 分。(说明:本项与学科竞赛项目中相
同的项目不重复计分。)
11.担任班主任工作,由学工办制定方案予以评价。本项最
高计 5 分。
12.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学业导师从指导学生人数 N、
履职情况和指导效果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导师履职情况 K 是根据
学业导师的职责要求进行专项考评(K=0~0.8),指导效果 X 是根
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参与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就业率、其他各项
素质培养与提高情况等(X=0~0.2)进行考评。本项最高计 5 分。
学业导师最终考评分 F 计算公式为:F=5*(N/G)*( K+X)
其中:G=受导学生人数÷导师人数
第三部分 考核组织及应用
1.学院成立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领
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干事任组员,主要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工
作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其办公室设在教务科。
2.专任教师最终教学工作得分,按照当年量化计算最高分定
义为 55 分,确定当量系数计算所得。
3.本办法解释权归商学院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商学院
201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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