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制度汇编(2024年)

作者: 时间:2024-09-01 点击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党的建设

1.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 号) 1

2.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 4

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3  7

4.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4 10

5.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副书记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5 13

6.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6 15

7.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7  19

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8   24

9.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女工委员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9  29

10.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0 号) 31

11.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1 号) 34

12.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2号) 39

1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组织委员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3 号) 42

14.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4 号) 44

15.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5号) 51

16.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6 55

17.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7 号) 58

1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8 号) 63

19.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19 号) 68

20.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0 号) 72

21.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1号) 76

22.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2号) 80

2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员党性分析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3号) 86

24.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4号) 91

25.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5号) 93

26.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6号) 99

27.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评优评先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7号) 102

2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8号) 106

29.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29号) 110

30.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集体学习制度》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30号) 116

31.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六考一风学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学院党发〔202431号) 119

行政教学

32.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办公室职责》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号) 124

3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号) 127

34.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3号) 130

35.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4号) 133

36.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5号) 139

37.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6号) 145

3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7号) 152

39.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8号) 155

40.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9号) 159

41.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0号) 162

42.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含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1号) 165

4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2号) 169

44.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3号) 171

45.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4号) 174

46.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5号) 179

47.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6号) 186

4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7号) 197

49.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8号) 203

50.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19号) 208

51.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0号) 212

52.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1号) 218

53.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2号) 223

54.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3号) 225

55.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4号) 228

56.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校地合作教育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5号) 231

57.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6号) 234

58.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7号) 245

59.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8号) 253

60.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29号) 256

61.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法学院政发〔202430 260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时间按照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 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教工及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行政秘书。

第四条 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 2/3,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 会议由行政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条 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  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第七条 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第八条 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对通过的决定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学校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持二级党组织日常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2.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主持召开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向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党的建设等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先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4.主动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商量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监督、支持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5.提出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委员和所属各支部的工作,检查计划、决议和上级决定的执行情况。

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掌握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7.抓好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督促二级党组织委员履职尽责,带头遵守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本单位纪检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做好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0.负责宣传与意识形态及网络建设工作。

11.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就业及档案信息工作。

12.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13.负责本学院师德师风、教师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3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第一条 学院分工会主席在学校工会、学院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工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 落实传达学校工会文件精神,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学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任 务,并及时向学校工会汇报工作,取得学校工会对分工会工作 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条 认真听取和收集教职工对学院的各项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将教职工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工会

第四条 及时了解教职工思想生活情况,将家庭困难教职工的情况及时呈报学校工会,对生病住院的教职工,会同学院 党、政领导进行探视和慰问。

第五条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丰富学院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教职工进行读书、演讲、文娱、体育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

第六条 引导和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崇高精神境界,同时教育教 职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维护集体的公民。

第七条 组织各种学校布置的捐款、献爱心等活动

第八条 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负责学校赋予工会分会主席应该完成的其他有关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4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1.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于的遴选、培养、激励 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负责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负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 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通过易班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负责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二级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负责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9.负责理论和实践研究。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5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副书记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副书记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副书记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副书记岗位职责

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组织学生开展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学风建设、评优评奖、资困助学、招生、就业创业指导、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工作。

4.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整合资源做好重点人群、特殊群体的信息筛查、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守维护安全稳定的底线和红线。

5.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6.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学生关切的问题,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

7.指导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 月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6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分管教学副院长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本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本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对院长负责。

2.组织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报教务处、主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写或选用本学院各专业各门课程教材,检查教材使用情况。

4.协助院长组织和指导各教研室实验(实训)室开展教学研究,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促使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5.安排各类课程的任课教师,组织新教师的传、帮、带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工作。

6.做好本学院本科学位评估和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7.负责指导教研室主任选择和确定实习单位,选定实习指导教师并根据实习大纲拟订和实施实习计划。

8.负责组织各类教师教学竞赛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的申报、评审、上报等工作。

9.负责本学院教学调度、教师教学纪律的督查和教学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实验教学的组织领导,抓好实验室建设,指导各教研室搞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日常管理,保证实验设备完好率,保证

教学、科研工作需要。

11.负责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上报及实验耗材的 申购与上报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对学院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12.负责做好学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负责落实听课制度、听课计划及安排。

13.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负责按学校要求组织各类考试,审批课程考核计划。

15.负责本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的审批。

16.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岗位职责进行适当调整

()分管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副院长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科研、学科建设与对外合作交流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负责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谈判、签订合同,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4.负责拟订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负责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6.指导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 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统计和审核等工作。

7.协同副书记做好学生科技活动指导,组织教师对学生课程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8.负责本学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制定引进与培养计划(包括攻读博士学位及国内国境外访学)。

9.负责组织本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图书资源建设及科研成果申报、统计工作。

11.协助本学院做好国际交流和合作及校友会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岗位职责进行适当调整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7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的通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 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管理,推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根据法律法规与学校政策,结合我院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要形式,是教职工对本学院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和民的基,是务公载体。

第三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在学院 党总支领导、校工会指导以及学院行政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使职权:

(一听取学院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院贯彻执行学校教代会决议、决定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工作制度。审议通过学院内部岗位责任制 方案、学院二次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及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本学院集体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 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第六条 院长要定期向学院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学院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 学院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 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为学院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

(三有权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学院教职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 促;

(四)有权对学院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参加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三积极参加学院教职工大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五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学 院教职工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领导、民主党派负责人、离退休人员、学生等作为列席和特邀代表参加 大会。列席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 决权。

第十二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分工会主席主持。

第十三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院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学院教职工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经出席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学院教职工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由学院分工会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并与院行政领导协商,经党总支同意后,提请教职工大会通过。

第十五条 学院行政负责人应认真执行学院教职工大会的决议,认真处理,落实相关提案,并向下次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学院分工会为学院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征集和整理提案; 提出开会方案。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促进教职工代表素质的提 高;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建议和申诉。

(四)完成学院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书档案工作。

 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8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特制定《法学院谈心谈话制度》, 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谈心谈话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结合威尼斯赌博游戏: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

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1 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 1 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 1 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 1 次;提倡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确保在工作变动、思想波动、家庭变故等情况时有人访、有人谈、有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谈心谈话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 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


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 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 迁就、一团和气。

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

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 交流方式。

2.对涉及共性的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 行集体谈话。

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 见。

四、谈心谈话时机

1.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 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


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

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 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 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 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 反映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 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

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毫不隐瞒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 诚恳接受批评意见。

3.谈心谈话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


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 谈对方。

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 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 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 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 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 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9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女工委员岗位职责》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女工委员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围绕学院工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女职工的特点 根据她们的意愿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

第二条 教育女教职工提高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条 在女职工中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她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动员广大女职工在教学和管理等工作中 开展巾帼建功、争做贡献的活动。

第四条 教育职工积极响应党和国家计划生育的号召,协助校计划生育办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及指导工作,做好本部门的 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五条 经常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政治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

第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0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使我院勤工俭学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勤奋刻苦、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勤工俭学的管理,学院成立勤工俭学领导小 组。该小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勤工俭学办公室设 在学生处,在院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工办具体 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联院。

二、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立与安排

学院根据校内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学院长期安排用工的岗位为固定岗位,学院临时性用工的岗位为临时岗位。

三、勤工俭学学生的安排

1 每学年勤办组织各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摸底,由班级申报。

2、 学工办根据学生申请岗位情况,建立勤工俭学学生档案。

3、 勤工俭学岗位,原则上安排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上岗。

4、 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在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四、勤工俭学的劳动安排及要求

1、学生从事勤工俭学活动,原则上限于假期、课余时间, 不得因此影响学习。

2、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如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学生个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

量。

五、考核办法

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由岗位用工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六、奖励

对每月工作考核特别优秀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当月勤工俭学金可根据实际成绩,适当增发勤工俭学金。

七、处罚

1、工作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发当月的勤工俭学金。

2、学习成绩不合格,生活不俭朴,劳动工作表现差,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留级或休学的,随时取消其勤工俭学资格。凡被取消勤工俭学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在校期间不在安排勤工俭学工作。

八、本规定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1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增强学院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党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法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遇有特殊事情, 及时召开。

2、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书记、院长主持。

3、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有:正、副院长和总支书记、副书记,根据议题内容邀请党总支委员、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办公室、学生干部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到会人员超过2/3,会议决定有效。

4、党政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或总结;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课程分配、学生管理、奖惩等重要事项;年度经费预算、非常规较大额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5、严格实行回避、保密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好会议记录。

二、院党政干部双重学习制度

1、院党政干部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考勤和记录。参加学习成员保证精力集中,积极发言,自觉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素质。


 

2、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组织生活,并保证起好带头和骨干作用。

3、每学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总结,内容包括:学习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提高,联系实际指导工作的情况,存在的 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三、院党政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1、院党政干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根据学校安排及院系的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院系党政干部联系教学班级、基层党支部制度

1、每个院党政干部分别联系一个教学班级和党支部。

2、经常深入教学班级、党支部,在师生中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师生的困难,及时为师生排忧解难。

3、检查教学班级、党支部工作,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 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4、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和党支部会议,共同研究教学、党支部工作,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教学、党支部活动。


五、二级教代会制度

1、每学年召开一次院二级教代会,由全体教师参加。

2、二级教代会讨论、审议院系有关大事;听取并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对党政干部勤政、廉政进行民主监督等。

3、不断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保证做到名副其实,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的作用。

六、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座谈会,遇有重大事情及时通报。

2、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在院系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七、院党政干部廉政建设规定

1、不得接受可能妨碍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宴请或礼品,推却不了的礼品,交学院统一处理。

2、对外交往中,本着节俭办事的原则,需要招待用餐的, 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用餐标准,不得超标,不用高档次酒水,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娱乐费用,杜绝参加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3、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不允许个人拿回扣,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推脱的财、物应及时交公并登记。


4、不得滥用职权对下属进行摊派,为个人谋取私利。

5、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的制度,对党忠诚, 实事求是。

6、自觉学习,执行纪委的条规。

7、每年向院党总支书面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一次。

8、向二级教代会年会报告院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民主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报告财务、干部廉政情况。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2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明确职责,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人才培养为核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学院正确贯彻执行。

2.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组织制订本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研室、实验室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定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科研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和本学院制订的各种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督促、检查、指导各教研室、实验室的业务活动。

6.负责本学院年度经费收支的申报、审批以及资产管理

7.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就业及人才培养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

9.负责构建并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体系。

10.负责审核本学院教职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消防安全维稳及综治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学院开展校地、校企(行业)、校校合作。

13.负责审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学术交流、各种竞赛工作,

14.负责本学院的教师进修、访学、培训等工作。

15.支持配合本学院党总支(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及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16.负责本学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及校友会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3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组织委员岗位职责》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组织委员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对外联络和处理有关工作事项。

 工作建立和管理好会员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档案。负责发展新会员工作,做好接、转会员的组织关系。

第三条 了解全院职工的生活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善职工生活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

第五条 关心职工的生活疾苦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同有关部门解决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补助做好相“送温暖” 工作。

第六条 组织教职工广泛参与院务公开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退

工生病住院的走访慰问工作。

第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4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加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师生的联系,落实党的群众路 线,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目标,推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支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进一步拓展联系师生的途径,切实解决师生的合理诉求,形成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直接联系,深入支部、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学习生活一线,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院情民意,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深入做 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支部的联系。研究解决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检查督导、帮助指导党支 部做好党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群众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实际行动问政于师生、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促 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还要主动联系 1-2 个教工党支部或者学生党支部,指导联系党支部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 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深入学生课堂、公寓走访,倾听师生心声,了解掌握实情,协调解决问题。以学院党委为单位组织落实联系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确定联系对象, 学院党委书记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党委副书记联系青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督导。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帮助指导 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督导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

(四结对帮扶困难师生。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师生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 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党组织要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师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组 织、党员承诺制,党组织和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师生办几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的监督。

(六参加设岗定责活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 和服务师生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师生工 作。

(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学 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 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师生的捐赠活动。

(八)深入基层调研。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星期时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星期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走访慰问困难师生,帮助基层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师生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 切忌形式主义。

(九做好接待师生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师生,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师生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具体要求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活动、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 2 次,听取联系党支部威尼斯赌博游戏支部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不少于 2 次,与所联系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谈心谈话活动。相关党支部要主动与联系领导对接,协调安排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 指定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联系师生的具体工作安排。每年与联系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 2 次,经常性关心、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慰问、探访,落实帮扶措 施。对联系对象,要加强政治引领,积极搭建事业平台,畅通 建言献策渠道,在重要节日、师生罹患重大疾病及遇到其他困 难时开展走访慰问。

(三完善信息反馈机制。要通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工作中收集到的 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院党总支,院党总支将如实登记,并按照程序及时组织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联系制度中的表现和成效列为党建考核、干部考核、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转,措施落到实处。

(五及时开展工作总结。院党委定期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开展总结,保证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5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加强本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法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谁建设、设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本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课堂教学、网站微信、新媒体平台等的建设和管理, 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一、课堂教学

(一课堂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积极发挥课堂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课堂 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二、网站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 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 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本院的网站信息安全。

(二遵守国家威尼斯赌博游戏网站、域名、IP 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接入互联网、使用社会网 络资源管理。

(三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意识形态危机防控和应急预案工作,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 学校上报。

三、微信、橱窗管理

(一本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校园网、新媒体、宣传橱窗、墙报等,由各相关负责人加强管理。

(二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构筑防范意识形态渗入人文环境,强化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先进 文化和以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根基的爱国主义精神

(三本院建立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查。

四、讲座论坛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利益和师生的合法利益。报 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三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违反本办法给本院或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 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相应 责任。

本办法由法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6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加强我院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持党员队伍学习常态化,培养合格党员,特制定《法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 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 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 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 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 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 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学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 认真做好记录。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7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涉及学院师生的重大事件,保障重大事件的应急科学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解决问题,特制定《法学院重要事 项请示报告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9 7 1

 

 

 

 

 

 

 

附件:

 

法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适用对象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适用于学院各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全体师生。

二、重要事项的报告范围

(一)重要事件

1. 突发事件。包括在校内外发生的与我院有密切关系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 安全事件等。

2. 违法违纪事件。校内外发生的与我学院师生有关的刑 事、治安案件,师生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学院干部职工的信访;因违规造成重大 损失和影响的事件等。

3. 重要舆情。包括网络等各类媒体涉及学院工作和师生的重要舆情动态。在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

4. 师生失踪失联情况。师生擅自离校、失踪失联的。

(二)重要工作

1. 贯彻中央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情况,尤其是贯彻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情况。

2. 学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落实情况;各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完成情况。

3. 涉及学院、学校的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安排情况。

4. 需要院内多个部门协调进行的重要工作。

5. 需要向上级部门提交的请示报告和汇报材料。

6. 面向全院组织开展的评优表彰,以及向学校、上级部门和校外单位各类评优表彰的推荐工作。

7. 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重要活动

1. 拟以学院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

2. 拟邀请校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各类活动。

3. 承接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和会议。

4. 各类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讲座、论坛等。

5. 重要的交流活动,包括国(境内外交流活动;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情况。

6. 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以及教职工、在校生各类原因申请 出国(境)等。

7. 各类校园开放日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人才交流招聘会、企业宣讲会等大型活动。各类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各类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活


(四)重要接待

1. 上级部门重要来访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企业人士到威尼斯赌博游戏: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 媒体到我院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五)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重要事项的报告原则和方式

(一)重要事项报告原则

重要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及时准确,逐 级上报”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业务归口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各部门、个人向业务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分管院领导向学院党委书记请示报 告。

(二)重要事项报告方式

重要事项一般以书面方式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项第一时间报告,通过电话、电传、口头汇报等形式向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院领导报告有关事项,及时续报相关进展情况,其后 呈送书面报告。

四、重要事项报告时限和程序

(一)重要事项报告时限和要求

1. 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以迅速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院领导,两个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随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结果。

2. 重要事项的报告须按相关事项规定的时间报告,重要事项的请示或带有审批性质的报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书面 请示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二)重要事项报告程序

1. 重要事项要以书面方式请示报告,党委组织员负责请示报告的上呈下达。各部门或个人填写《请示报告审批表》并附 工作方案,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送主要院领导批示并进行登 记。

2. 经主要院领导批示的审批表,统一编号流转,复印件返 还呈报部门或个人,原件存档、备查。

3. 各类会议、活动结束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简报或总结,转呈分管院领导阅示,重大情况报主要院领导阅示。

五、重要事项报告的纪律监督

(一)明确责任主体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学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和人员的重大事项报告,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 重大事项报告,团总支、学工办负责本部门和学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班主任负责本班重大事项报告,教职工个人重要事项直 接向业务分管院领导报告。

(二)严格审批程序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请示报告,未经学院、学校审批不得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接待、培训班等活动。

(三)严肃责任追究

全院各部门、个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要事项,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事项的相关责 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8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央组织部威尼斯赌博游戏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 根据《中央组织部威尼斯赌博游戏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 并允许申辩。

2.平等原则。在评议标准面前党员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 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以及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 和调整。当前主要是围绕“四讲四有”和“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进行评议:

讲政治、有信念,在政治合格方面。能否坚定理想信念, 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坚持“两个维护”。

1.讲规矩、有纪律,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能否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一切 教学、科研、办学活动都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能否 做到党校讲坛论坛有纪律,发表言论有规矩。

2.讲道德、有品行,在品德合格方面。能否继承发扬党的 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讲奉献、有做为,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能否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对中央最新的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对省委的指示要求要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进课堂、第一时间跟进解读、第一时贯彻落实,在促进党校事业发展中作表率、当先锋。

三、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学习动员。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教育,提高党 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拟写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在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上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

3.民主评议。召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本人的自我评价和实际表现,在党内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评议。

4.组织考察。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 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评议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机关党委通报表扬。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劝其退党。

6.评议小结。评议结束后,各党总支、支部要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四、民主评议党员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委会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指导下, 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安排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求

1.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

3.组织考察时应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 防止个人专断,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

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4.加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

6.组织考察时应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 防止个人专断,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

7.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19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促进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推进双述双评工作,特制定《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请认真学习, 遵照执行。

附件: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人员

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方式

各教工党支部书记,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向院党总支进行述

职。

三、述职内容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

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 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 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 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 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 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 的智慧和力量。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 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按要 求做好发展党员材料。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 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 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 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九)学院整改台账支部落实情况。

(十)开展党员教师帮扶学困生情况。

五、方法步骤

1. 撰写书面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撰写述职报告,一般不超过 2000 字,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经院党总支书记审阅。述职 报告需在述职评议会召开前提交学院党总支进行审核。

2. 现场述职评议。学院以院党总支(扩大)会议形式, 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并根据实际邀请党员干部和师生代表参加。对于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院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点评, 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其他委员可结合实际进行点评。 综合述职评议、日常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按 “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填写《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表》。对总体评价为“好”的,要给予表扬,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党支部书记任职不满半年、党支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参 加现场述职。

3. 抓好整改落实。述职会后,各党支部要梳理分析自我查摆和会议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开展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院党总支履行抓党建主 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防止走 过场,搞形式主义。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0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持工作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制定《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总支、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参加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3.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5.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6.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7.党员受奖惩情况。

8.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9.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 示。

10.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总支、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 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1.相关会议。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讨论会等会议上,通报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等。

2.宣传专栏。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开设党委公开专栏,宣传介绍党的工作。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根据公开范围,发送拟公开 材料。

4.学院网站。通过学院网站,及时更新支部工作的信息动 态,公开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2.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3.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 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4.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

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1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 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 慧和力量,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总支部、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协调分工负 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委员、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总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 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 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 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总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 “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总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 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党总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 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 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 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各党总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 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 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 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 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总支部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 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威尼斯赌博游戏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全、想舆和责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 态工情况行党尤其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2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加强学院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保障学院网站安全正常运 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法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保障学院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学院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学院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学院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 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学院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学院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 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 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学院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学院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 最好不要超过 10 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网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 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进行撰稿,经本单位主 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发布。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相关领导批准。

2. 学院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 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 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需要回复、


 

处理的,应由工作责任职能部门及时回复、处理。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二条 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 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 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主管 领导汇报。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 学院应重视网站的建设,要鼓励积极发掘、撰写、搜集信息上网,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进行考评工作,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第十 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1. 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未尽责任的;

2. 上网内容虚假或较多错误,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

3. 不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凡是以下情况的,除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 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 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形象;

3. 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 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管理人员构成: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尹钟宏、法学院院长朱耀斌、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依归、法学院副院长王秋香、辅导员宋元烨、辅导员刘惠婷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3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党员党性分析制度》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威尼斯赌博游戏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党员党性分 析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党员党性分析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威尼斯赌博游戏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党性分析原则

党员党性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认真分析解决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 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作用。

二、党员党性分析内容

1.政治立场方面。重点是是否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 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 “两个维护”。

2.宗旨意识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把党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中,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能否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在群众急需帮助的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3.遵纪守法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和规章制度;是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自觉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是否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学习提高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是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工作方面的技能,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5.工作业绩方面。主要从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看党员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6.先锋模范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否爱岗敬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 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7.作风建设方面。主要看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是否扎实;是否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是否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 德。

三、党员党性分析步骤

1.组织学习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 制度规定,提高党员对党性分析重要意义的认识。

2.征求意见建议。党总支、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 议,并“原汁原味”反馈党员本人。

3.开展谈心谈话。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 谈话,认真解决思想问题。

4.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结合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情 况,认真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 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5.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总支、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逐一分析党员党 性情况,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分析意见。党员对分析意见有异议 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分析失实的,经支委会 讨论后纠正。

6.评定等次。确认党员对分析意见无异议后,召开支部委 员会,根据党员一贯表现、群众意见建议、党性分析情况,按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个党员提 出初步评定等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形成正式的组织 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直接提出对党员的评定等次。党总支、支部对预备党员 要做出组织鉴定,作为其是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但不评定等次。

7.表彰与处理。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党员,党总支、支部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机关党委推荐表彰。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立足于帮助教育、促进转化、给予限期改正,无改正转变的,劝其退党。

8.整改提高。对党性分析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总支、 支部应督促、指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时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

9.通报情况。党总支、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 内向党员群众通报开展党员党性分析的基本情况,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分析结果及表彰、处理情况 等。

10.专题报告。党员党性分析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党总支、支部统一向院党总支写出专题报告,并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四、党员党性分析要求

党员党性期分析工作在校委会领导和机关党委组织指 导下进行,每年至少集中分析 1 次,通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开展,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与党员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

1.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员党性分析制度,对党性分析中反映出来的支部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党性分析中查摆出来党员的突出问题,要指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并进行公开承诺;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 要做好教育转化或组织处理。

2.党员党性分析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作为考核党总支、支部班子及其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 敷衍了事的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推动党员党性分析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3.院党总支要加强督查指导,派员参加党支部的党员党性分析会议,对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要责令 其重新进行。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4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特制定《法学院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请认真学习,遵 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根据《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印发〈威尼斯赌博游戏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发〔201812 文件精神和法学院实际,对有触犯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 红七条内容如下: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 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5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的通 

 

学院各党支部:

为推动学风建设、开展养成教育,特制定《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


 

2019 年,学校将迎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根据学校要求,法学院为推动学风建设、开展养成教育,特提出 学生行为规范 48 条,并予以公布,请法学院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第一类 公共区域行为规范

1. 保持教室卫生整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黑板保持干净, 课桌内、窗户、窗台保持整洁,离开教室后将桌椅整齐摆放, 将垃圾随手带走。

2. 不带零食早餐进教室,上课期间不吃东西。

3. 上课按时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期间 出入校门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出门条。

4. 因事因病外出应按时到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 上课、晚自习期间不玩手机,按要求上交手机;晚自习 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

6. 不在教学楼吸烟,嬉戏打闹等。

7. 爱护公物。对教室的桌椅、墙壁、门窗、照明等设备加以爱护;不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 应随手关闭电灯、风扇、空调。

8. 诚信考试。考试自己不舞弊,不帮助和参与作弊。


9. 作业、论文不“抄袭”,独立完成作业。

10. 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爱护他人财物,尊重他人隐私 及个人习惯

11.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则和各部、室的有关规章制度。

12. 进图书馆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遵守规章守则,不抢位占地。

13. 在食堂打饭自觉排队。

14. 文明就餐,不浪费,不酗酒。

15.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不乱扔乱倒剩饭。

16. 就餐后主动收拾自己的餐具并放置指定位置。

17. 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

18. 注重礼貌、文明用语,不讲脏话,见到老师同学主动问好。

19. 爱护公物,不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或打小广告,不折花,不践踏草坪。

20.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

21. 文明娱乐,文明健身,不打扰他人。

22. 自尊自爱,举止言行得当,男女生之间在公共场所不应有过于亲昵的举动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23. 参加活动讲文明,遵守纪律,不起哄、不打口哨、不鼓倒掌。

24. 不得在校外酗酒赌博。

25.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桶内, 公共卫生间便后自觉冲水,杂物入桶。

26. QQ 聊天须小心,提防资料被泄露;善用网络,不沉迷于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约 会网友;科学使用网络,不沉迷,不利用网络行不法之事。

27. 遵守宪法与法律,尊敬国歌国旗,在升旗、班会等集会上保持安静。

28. 在校园内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不穿背心、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29. 不在校园内打闹,走路尽量靠右侧通行。

30. 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尊重他人隐私及个人习惯。

31. 不浪费,不奢侈,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第二类 寝室行为规范

32. 衣服勤洗、勤换,保持衣物气味清新,保持仪表整洁。

33. 保持寝室整洁、美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洗

 

漱用品、鞋子等物品统一摆放,被子叠放整齐统一朝向。

34. 自觉保持公寓区走廊与公共水房的环境卫生。


 

35.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火防盗,节约水电,爱护公共物品。

36. 自尊自爱,文明利用寝室环境,不吸烟、酗酒、赌博, 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37. 衣服需挂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38. 卫生间内保持整洁

39. 及时清扫天花板上的蜘蛛网

40. 见到来访的客人、老师,应主动起立问好。

41. 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用酒精炉、煤油炉,不违章用大 功率或易燃易爆电器,禁止在寝室私拉乱接电源。

42. 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43. 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应把门锁好,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以免钱财、物品丢失。

44. 寝室长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倒垃圾。

45. 禁止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先向老师说明情况, 进行请假。

46. 禁止深夜大声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47. 禁止在寝室养宠物。

48. 按时就寝,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6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推动学风建设、开展养成教育,强化班主任职能和职责, 推进班级管理,特制定《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 《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引导学生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3. 开展学业指导,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4. 抓好学风班风建设,开展诚信教育,防范考试作弊等违 规行为,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

5. 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建设,明确职责,培养好干部,做 好入党推优工作。

6. 做好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请假审批工作。

7. 搞好寝室管理工作,开展寝室卫生检查,开展寝室违规 电器使用的清查工作。

8. 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

9. 做好迎新、军训、运动会、实习动员、毕业论文写作、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

10. 建立家校联系机制。

11.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12. 做好学生意识形态工作。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7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评优评先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推动学风建设、开展养成教育,强化班主任职能和职责, 推进班级管理,特制定《法学院评优评先制度》,请认真学习, 遵照执行。

附件: 《法学院评优评先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评优评先制度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本着“公平竞争、激励先进”的原则,法学院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和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评选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法学院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有学工班主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团学会副书记、教务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代表。

二、评选对象

学院有学籍的学生。三、评选类型

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青年志愿者等。四、三好学生评选

按每学年一次,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5%。被评为三好学生的,不再参加其它评优。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表现分名列全班前列。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各科成绩在 80 分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各项体育活动成绩达标,身心健康。

五、优秀团学干部评选

按每学年一次,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 10%。被评为优秀团学干部的,不再参加其它评优。具体条件如下:

1.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敢干, 及时按要求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班级团学工作突出。

5.努力学习,考试没有不及格现象。

6.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


 

六、青年志愿者评选

按每学年一次,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 10%。具体条件如下:

1.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开拓性强,卓有成效。

2.考试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现象。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享有一定威望。法学院评优评先工作要与树立良好班风、学风、校风结合起来,通过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大学生成才标准的教育;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保证评优质量,宁缺毋滥,注重效果; 院党总支要通过开展评优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其模范事迹, 促进我院学风建设;院党总支每学年要召开评优表彰大会,集中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8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师生政治理论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威尼斯赌博游戏: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其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特修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 路举措。

二、学习内容

1.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富营养。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和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新知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 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

3.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 解决师生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 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真正 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 园和谐、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强大动力。

三、组织管理

1.学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由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根据情况可以集 中学习,也可以安排自学。

2.根据学校要求,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认真组织好学习计划的实施,严格政治理论学习管理, 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的考勤和学习记录。

3.以自学为基础,精心组织集中学习。每位教职工都要认 真完成所在单位党组织规定的自学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和 所履行职责的需要自觉拓展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 得体会,积极进行理论研讨。集中学习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阅读、集体讨论、集中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专题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


四、学习要求

1.切实加强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检查落实。

2.组织好广大师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政治理论学习的各项规定。党支部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3.党支部在年终考核述 职时,要有组织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内容。

五、其他

本制度由法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29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学风设实施方案》的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法学院管理水 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9 1

 

 



法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学风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外部表征,是学院转型发展的重要条件。为进一步端正学风,有效地促进全院学生的学习积 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好学、乐学、上进的学习氛 围,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

员:辅导员、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院学工办二、指导思想

以学校转型发展为契机,以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为基础,以 强化学风管理为重点,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学院文化 环境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健全全员参与、全过程指 导、全方位管理的学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学习习惯;通过加强学风建设, 促使学生学习目的更加明确,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实现学习动力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习成绩明显进步、实践能力明显提高的目标。


1. 端正学习态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树立学习观念,教育和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明确学习目标,转变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好学的精神和善于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教育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来,使学生团体、 班集体和寝室都争创学习型组织,每个学生争做学习型个人。

2. 树立诚信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教育和帮助学生树 立诚信学习的观念和自觉遵守学校学习和生活纪律的良好习 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集中精力听课,在课堂上不讲话、不睡觉、不看课外书籍、不玩手机;杜绝抄袭和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严格遵守学习、生活纪律,按时作息,积极抓紧早晚自习和其它课余时间的学习,增强自我约束,促进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

3. 实现“六高三低一杜绝”总体目标;“六高”即:获得职业资格证率高;上课出勤率高;获奖比率高;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高;创新创业活动参与率高;学风建设活动层次高;

“三低”即学生不及格率低;考试违纪率低;旷课、迟到、早退率低;“一杜绝”即杜绝通宵上网和夜不归宿现象。

四、主要措施

(一)抓好三个阵地

1. 抓课堂。严把上课考勤、课堂纪律和课程考核关,任课


教师随堂点名并及时上报课堂考勤结果;辅导员经常深入课堂抽查学生课堂情况每周不少于 2 ,学生会学习部安排专人每天排查学生上课情况,及时统计、公示课堂考勤情况,考勤结果纳入班级考核体系,对缺勤的同学要做好教育、帮扶和 处罚工作。(负责部门:学工办、学生会学习部)

2. 抓宿舍。管好学生宿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严格执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生行为,倡导文明交往,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第二、落实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 实行晚间值班制度,把学生宿舍建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场所,成为学风建设的重要窗口;第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美化净化宿舍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负责部门:男生部、女生部)

3. 抓考场。大力加强考风考纪和考场纪律教育,把考风建设与学生公德教育、诚信教育结合起来,试行“零作弊”诚信承诺签名制,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 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负责部门:各班班长)

(二)开展八项活动

1. 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各专业学生开好司法考试、 考研动员及经验交流会,组织优秀同学进行经验交流,专业教师进行学习方法辅导,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负责部门:专业教研室)


 

2. 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随机邀请各专业、各年级、各班 级的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就教育教学提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各任课老师。(负责部门:学生会学习部)

3. 开展互联网背景下学生党员的精神家园修养讨论会。通过讨论,提高认识,充分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修养,促进学生党员在学习建设中的模范作用。(负责部门:学生党支部)

4. 开展“优秀班级”评比活动。在全院开展“树优良学风, 展班级风采”活动。制定班级学风建设量化考核标准,将学生获奖、开展活动、班级平均成绩、教室学习氛围、学习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常规管理如宿舍卫生,学生晚归、彻夜不归、在外住宿等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的重要指标。

(负责部门:学工办)

5. 结合专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举办好传统的专业技能比赛活动,结合专业举办大学生专业基本功大赛,以“挑战杯”为载体,做好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提高学习和科研兴趣。负责部门:科技 部)

6. 举行“大学四年”主题 PPT制作比赛。 2012 级毕业班级中举行PPT制作比赛,对大学四年生活与学习的总结, 也为以后的同学聚会奠定基础,PPT经评审后进行奖励(负责部门:团总支)

7. 邀请家长参与学风建设活动。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及 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征求家长对学院教育教学意见,恳请家长做学风建设的参谋和学风建设的后盾,家校共同努力引导学生健康成才。(负责部门:学工办)

8. 组织班主任论坛。召开班主任论坛,总结学习建设月活动情况,交流班级管理经验,探讨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学生管理 工作。(负责部门:学工办)

(三)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学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开展学生评价和各种评优表彰的基础上,总结表彰 大会将对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为我院争光的集 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评选优秀学风建设班三个、优秀学风建设 寝室十个。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30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集体学习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把我院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特制定《法学院集体学习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集体学习制度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集体学习制度

 

 

 

为把我院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为广大党员的学习搭建平台,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 文化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员集中学习每周1次,时间定在每周二下午。党员的自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每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 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4、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5、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6、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法学院党发〔202431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六考一风学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 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 特制定《法学院“六考一风”学生管理实施方案》,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六考一风”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

 

 

 

法学院“六考一分”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学风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支柱,是学生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根据学校有关精神指示,结合法学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六考一风”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 ”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大力促进法学院教育 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锻造法学院良好的学风和学生成长成才环 境,通过狠抓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与期末考试等“六考”,形成良好学风,进而形成法学院独具特色的“六考一风”学生管理模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六考一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团学主要干部组成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上课考勤,狠抓到课率达 95%以上。

(二)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坚持学校听课制度。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评估要求上好每一堂课。

(四依靠特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认真搞好“模拟法庭”、“我说”、“防艾晚会”等专业活动。

(五)认真搞好校企合作教育周活动。

(六)认真搞好双导师制。

(七)认真搞好毕业实习。

(八)认真开展法官助理联合培养。

(九)强化诚信考试机制。

(十)设立学风建设月,推进法学院学风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依靠学生反馈抓好到课率和课堂纪律。设置手机收纳盒,任课教师抓好课堂纪律;学习委员负责每次课的考勤, 学生干部轮流考勤;每周定期公布学生出勤情况;对于恶意缺课的学生及时上报学校学工处,并按规定处理。

(二)学院积极安排相关专业讲座。依托教授博士论坛、人文科技大讲坛、不定期的学术报告和校企合作教育周期间的专题讲座,保证学生每月至少可参听一次专业学术讲座。

(三鼓励学生积极考研。班主任负责发布考研信息、做好考研动员;成立考研互助小组,互通信息,集中复习,统一 聘请指导老师;举办优秀考研学生经验交流会和考研辅导等讲

 

座;考研初试结束后,组织调剂信息发布和复试指导。

(四鼓励学生积极报考公务员。鼓励学生提前做好公务员考试职业规划;认真参听公考相关指导讲座;积极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公考学习方法;及时准确提供公考报名条件、程序、 考试时间等信息。

(五)开辟专门的考试复习室。指定专门的考试复习室, 提供空调、饮用水等必需品。

(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严把试题质量、考场秩序和考试成绩关;严格、公正、及时地处理 考试违纪学生。

(七评选优秀学风班集体和寝室。做好各班、各寝室学习成绩分析比较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家校配合共同对学生进 行督促和教育。

(八成立“教学监督委员会”。检查教师的教案、教学、教法,考核教师的敬业精神及教书育人情况;坚持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坚持教研室教师相互评课制度。

(九)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和活动。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

“模拟法庭”等活动;委派有专业水准的老师进行指导;适当 开展心理辅导。

(十认真开展“学风建设月”特色活动。学院每年四月和十一月定为“学风建设月”。通过考勤、读书、知识测试、写作技能、PPT 制作等活动,形成良好学风。

法学院通过以学风建设为抓手,形成“六考一风”学风建 设与学生管理特色模式,达成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形 成法学院“五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助理 社会工作师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出口模式,通过学业分段、职业分途的方式做好职业规划,在大二结束后每个学生确 定自己的两种以上主攻方向,实现学生人生理想。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91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办公室职责》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办公室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办公室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办公室职责


 

法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党总支、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做好学院党务、行政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做好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做好党总支会议及院务会、党政联席会和党员大会、教职工政治学习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的撰写、督办、落实;

四、负责学校来文及职能部门文件的处理、传递、督办、反馈;负责文件资料的搜集、管理;负责处理来信、来访;负责报刊杂志以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和管理;

五、在书记、院长领导下协调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妥善安排院领导公务活动;

六、负责学院党政印章管理,按规定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七、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和办公室管理;负责全院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做好经费预算和报销工作。


 

八、负责对外联络和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学院邀请专家的接待;

九、负责学院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

十、做好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节假日值班安排, 做好考勤、考核及二次分配核算等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 号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激发师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对创新创业训练实行有效管理,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周训练计划有序进行。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由法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创新创业教育专干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周计划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负责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周计划的宣传、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主要形式

(一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教育周计划活动。在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的指导下,学院每年11-12月自主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周计划活动,印制各类知识宣传海报,邀请学术专家和有创业经历的毕业生回校传授创业经验,开展教师带队实地考察校内外孵化基地活动,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意识。

(二)专业实践体系设置。学院根据法学学科特点,系统规划本学院学生专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专题报告、研讨会、学术交流、成果展示活动,构建各层次的专业实践活动体系。


(三)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 为发展学生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在“创新择优、兴趣驱动、注重过程”的原则下,鼓励成绩优良有创业潜质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的辅导帮助下开展创业项目的策划,经学生自主申报,具有自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项目,我院给予资金和场地方面的支持,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发挥空间。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3

 


 

 

 

威尼斯赌博游戏发布《法学院岗位用实施细则》的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法学院教职工岗位设置包括教学人员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教辅人员(教务办、行政办和学工办)两大类。其中教学人员职级评聘遵循学校统一审核。

二、岗位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社会公德。

2、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操守,恪守学术道德。

3、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关爱学生。

4、符合岗位需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品格。

5、具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三、岗位聘任原则

1、符合法学院长远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2、符合法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日常管理

3、有利于做好人才储备与梯队建设

4、坚持德才兼备。四、申报条件

1、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职称。

2、无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3、年度考核为合格。

4、主持课题研究和开展学术创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4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改级管理办法》的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


 

 

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我院教学改革研究与项目的 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的申报范围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 性、新颖性、应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 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一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 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以及进行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基地 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二)教书育人、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项目。

(三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础教育的改革等方面的项目。

(四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现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有所创新和发展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申报者直接承担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研究工作。

(三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或教学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指导思想正确,论证准确充分、严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措施具体得力, 具备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预期能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效益。

(五)项目应着眼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团队精神,鼓励开展横向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项目研究人员配备与分工合理,能胜任项目的研究 工作,经费安排合理。

(七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长期项目可分阶段申报。重大项目的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

(八项目主持人最多只能参加一项其它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加 2 个项目。

三、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立项每年一次,一般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具体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 3~4 月份。

(二申报校级项目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和研究条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的格式和具体填写要求,以当时发放的有关通知为准。

(三校级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 3 类。项目研究经费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四、项目的评审

申报项目必须经过评审才能立项,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由教务处主持。

项目负责人填写好校级教研教改立项申请书后,由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交教务处教研科汇总,教研科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分管校长审批。项目获准立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协议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和教务处领导分别签字后送教务处存档。同时,教务处会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获准开题研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五、项目的管理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务办 负责。

(一)项目经费的管理

学校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 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项目经费开支计划和执行情况由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 长具体管理。项目经费必须保证用于项目研究,不得用于其它方面。

(二)项目研究进展检查

由院教务办负责组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中期向教务处报送《湖

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报告书》(一式三份),对项目进展和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以保证研究工作按计划、有序地进行。对于无正常理由, 未完成研究计划进度者,将暂停其经费使用。不提交《中期报告书》、或对研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学校将暂停对其项目研究经费的资助直至取消该项目的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

(三)项目结题

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要按时结题。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结题分 2 次进行,分别是每年 6 月份和年底。其他类型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则参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的结题程序: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结题申请,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 目结题报告书》,由副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研究工作、研究结 果进行评定,提出是否同意结题的具体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 按时完成研究,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结 题的报告,并说明原因。无故到期不结题者,除停拨剩余款项 外,还应退回已使用经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新的教研教改项目。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的材料及基本要求如下: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复

印件。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

复印件。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协议书》复印件。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报告书》复印件。

5、《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研究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6、反映《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中预定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教研教改方案、课程 设计方案、论文、论著、教材或其它成果)。

7、威尼斯赌博游戏项目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目的、范围、采用的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论、实践效果等方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月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5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改级管理办法》的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改校级管理办法

 


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我院教学改革研究与项目的 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的申报范围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 性、新颖性、应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 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

(一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 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以及进行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基地 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二)教书育人、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项目。

(三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础教育的改革等方面的项目。

(四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现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有所创新和发展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申报者直接承担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研究工作。

(三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或教学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指导思想正确,论证准确充分、严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措施具体得力, 具备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预期能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效益。

(五)项目应着眼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团队精神,鼓励开展横向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项目研究人员配备与分工合理,能胜任项目的研究 工作,经费安排合理。

(七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长期项目可分阶段申报。重大项目的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

(八项目主持人最多只能参加一项其它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加 2 个项目。

三、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立项每年一次,一般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具体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 3~4 月份。

(二申报校级项目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和研究条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的格式和具体填写要求,以当时发放的有关通知为准。

(三校级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 3 类。项目研究经费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四、项目的评审

申报项目必须经过评审才能立项,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由教务处主持。

项目负责人填写好校级教研教改立项申请书后,由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交教务处教研科汇总,教研科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分管校长审批。项目获准立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协议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和教务处领导分别签字后送教务处存档。同时,教务处会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获准开题研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五、项目的管理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务办 负责。

(一)项目经费的管理

学校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 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项目经费开支计划和执行情况由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 长具体管理。项目经费必须保证用于项目研究,不得用于其它方面。

(二)项目研究进展检查

由院教务办负责组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中期向教务处报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报告书》(一式三份),对项目进展和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以保证研究工作按计划、有序地进行。对于无正常理由, 未完成研究计划进度者,将暂停其经费使用。不提交《中期报告书》、或对研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学校将暂停对其项目研究经费的资助直至取消该项目的立项,并追回前期资助经费。

(三)项目结题

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要按时结题。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结题分 2 次进行,分别是每年 6 月份和年底。其他类型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则参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的结题程序: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结题申请,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 目结题报告书》,由副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研究工作、研究结 果进行评定,提出是否同意结题的具体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 按时完成研究,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结 题的报告,并说明原因。无故到期不结题者,除停拨剩余款项 外,还应退回已使用经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新的教研教改项目。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的材料及基本要求如下: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复

印件。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复印件。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协议书》复印件。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中期报告书》复印件。

5、《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研究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6、反映《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中预定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教研教改方案、课程 设计方案、论文、论著、教材或其它成果)。

7、威尼斯赌博游戏项目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目的、范围、采用的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论、实践效果等方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6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需求,鼓励教师深入校外实践锻炼, 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专业技能和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进校地校企合作,特制订《法学院教师深入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一、对象范围

主要指法学院专任教师二、主要任务

(一了解企业、行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生产方式、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行业各岗位职能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自己所从事专业在实践中所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理念、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行业实际和用人标准,及时调整自己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开发校本教材,并对专 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建议意见。

(五积极开展企业行业建设发展和对人才培养需求状况调研,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新途径、新方式,推进校企合作。

(六结合本人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有针对性地参与企业、行业的生产、管理等,为企业、行业服务。

(七深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从事与自己专业相符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主要原则

(一有序实施原则: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安 排教师到校外实践锻炼。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以上的中青 年教师( 45 岁以下)应优先安排。

(二鼓励为主原则:法学院根据相关政策,鼓励教师深入校外实践锻炼。

(三互利共赢原则:教师深入校外锻炼要始终坚持学校、实践单位、个人利益相结合原则,确保个人成长成才、学校服务地方能力提升和地方建设发展、增资增效。

四、锻炼形式

根据校外单位需求和我院实际,锻炼主要采取脱产的方式进行(每次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不多于 1 )。

五、审批程序

(一编制计划。每年年初,根据学院专任教师总数及所“双师型”教师数量情况,选派不少于 10%的专任教师赴校外锻炼。

(二确定岗位。由校地校企合作处与学院共同联络校外实践单位,确定锻炼岗位,由教师对照选择。

(三申请报名。根据学院年度具体计划和锻炼岗位公布情况,专任教师向学院提出锻炼申请,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 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申请表》主要包括:锻炼单位、锻炼 岗位、锻炼时间、锻炼任务、实施路径、预期效果等),报学院教务办。

(四学院初审。学院对教师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即对计划数量、锻炼单位、锻炼岗位、锻炼时间、锻炼形式、锻炼任务、实施路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初步确定锻炼名单,并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五确定名单。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和校地 校企合作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正式公布名单。

六、有关待遇

(一政策上支持。凡按照学校要求在校外实践锻炼达到规定时间且考核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学校《“双师型” 教师认定办法》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二)经费上支持。

1. 脱产锻炼期间,教师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由学校继续 核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  3 个月由学校报销 1 次往返车费。

3. 在娄底城区以内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 800 元补贴;在娄底市内但不在城区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 1600 元补贴;在湖南省内但不在娄底市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 2000 元补贴;

在湖南省省外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 3000 元补贴。

4. 对于利用受学校或学院选派指导学生实习、科技服务, 挂职等方式到校外实践锻炼并已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补贴的人员,如果补贴高于本《办法》补贴标准,则不再发放实践锻炼补贴,如果补贴低于本《办法》补贴标准,则补足校外实践锻炼补贴。

(三保证工资福利待遇。实践锻炼期间,对于考核获得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的教师,其年度目标管理奖、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等福利待遇按照所在教学院(部)平均数计发。

七、管理考核

(一)到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应按照锻炼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本《办法》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其中,3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教师必须完成针对实践锻炼单位的专项调研或诊断报告、具体项目或方案策划等实践活动 1 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 1 篇以上;6 个月以上的教师必须完成针对实践锻炼单位的专项调研或诊断报告、具体项目或方 案策划等实践活动 2 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 篇以上,或参与研发产品(也可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1 项以上;或联合争取到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也可以与实践锻炼单 位开展横向课题研究)1 项以上。

(二教师到校外实践锻炼的管理考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并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 发放相关补贴,年度目标管理奖调低一个档次,并取消其当年 度晋职、晋级和评优评奖资格。

(三学院将经常深入校外单位,了解掌握锻炼教师在岗情况、学习工作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帮助锻炼教师协调 解决其在锻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困难。

(四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校地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要不定期深入校外单位进行指导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锻炼教师未到岗,擅自离岗、脱岗,顶岗,或以到校外实践锻 炼为名做其它无关的工作者,视情况中止其锻炼资格,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补贴。

(五对于在锻炼期间影响学校声誉的,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六锻炼结束后,锻炼教师要及时撰写锻炼总结,整理好业绩成果,并填报考核登记表;学院将及时组织考核,签署明确的考核意见,并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存档。

(七对锻炼教师的考核,学院必须会同教务部门,组织课堂教学效果考查和学生对任课老师的教学测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7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促进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类别

法学院学科竞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模拟法庭竞赛和社会工作专业等行业赛事

二、竞赛职责

学科竞赛由院教务办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负责人由院 长、副院长、教务秘书和指定教师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三、竞赛经费

按照学校教务处威尼斯赌博游戏学科竞赛经费管理规定竞赛经费使用包括参赛经费,占总经费的80%,奖励经费占20%,参赛经费的使用按预算规定执行,该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费、专家讲座费、专家评审费。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学科竞赛优秀学生、指导老师的奖励。

      四、奖励办法

(一)对学生的奖励

1、对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学院在学分认定、创新项目、评奖评优分别给予政策倾斜。

2、对在校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200-500元的奖金奖励

(二)对指导老师的奖励

1、学院对竞赛指导老师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中给予适当倾斜。

2、学院对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的教师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1) 获得校级奖励实行的配套奖

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2) 获得省级奖励实行的配套奖

一等奖2000,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8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为实现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常规检查的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计划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检查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表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讲稿(含电子教案是否明确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教学后记教师对学生课外学习指导及作业批改情况等。

2、教风学风分析。包括教学秩序(考勤情况、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等。检查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自学的情况和反映教师本人教学方法的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听课评课院领导和督导要深入课堂听课,在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时,除检查课堂讲授外,还应对教师的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态度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研室要分阶段组织各级公开课和评课活动

4、实习组织及进行情况。实习主要检查实习内容及实习安排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基本文件是否 齐全,教师配备和学生分组情况等。

5、教学档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试卷、成绩册、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安排及教学管理过程的档案等。通过对教学档案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教学档案的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逐步完善学院教学档案。

6、教研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7、下一步的教学工作安排。

二、检查的方法

1、教学检查主要以各教研室自检自查为主,学院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检查。

2、教研室是教学检查的基本单位,可以通过教师自查、互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

3、各教研室通过召开专门教师会议分析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程,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广泛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自觉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执行学院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师授课的情况、教材使用的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意见,将意见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三、检查的要求

1、各教研室要按学院要求制订检查的计划。检查期间各教研室应填写必要的教学情况分析表格,检查结束后应提交必要的教学检查详细记录和总结报告。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检查,并按检查要求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大家积极参与。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9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

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

 

第一章 组织

第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学院学指分委会委由学院校地专家中选聘。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第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主任委员处 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行业专家作为顾问。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把握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和开展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学校要求制订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和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教学的基本条件;审议、推荐有关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质量发展。

第七条 指导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院教学基本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八条 根据有关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 组织师资培训,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 组织申报和评审优秀教学成果奖为院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 工作

第十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方针、政策和实际情况,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有关工作。

 指导委员根据际情召开会会议。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0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职责

 

第一章 组织

第一条 根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学院学指分委会委由学院校地专家中选聘。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第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主任委员处 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行业专家作为顾问。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把握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和开展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学校要求制订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和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教学的基本条件;审议、推荐有关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质量发展。

第七条 指导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院教学基本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八条 根据有关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 组织师资培训,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 组织申报和评审优秀教学成果奖为院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 工作

第十条 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方针、政策和实际情况,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有关工作。

 指导委员根据际情召开会会议。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1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含教研室主任评选)》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含教研室主任评选)》,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含教研室主任评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和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教学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设置的教学研究基层组织, 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教研活动。

第三条 教研室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和改革,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为工作宗旨。

第四条 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组织完成命题、阅卷任务;广泛与社会联系,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调查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第五条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 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参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第六条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通过教学信息员经常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 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 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 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

第七条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集体研讨、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 学质量。建立业务活动记录。

第八条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组织教师确定和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加强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研究,定期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教研室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第九条 在学(部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训计划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根据教学任务和课程建设的需要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关心中、 青年教师的成长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作用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配合学院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 教研室全体成员要加强团结、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发挥集体力量,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十一条 对教研室工作的考核由院行政领导负责实施。院行政领导以教研室活动记录为考核依据,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教师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规范的情况。经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给予表彰奖并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2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考核时间以学年度为单位,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化记分办法。

2、考核工作程序是先由个人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由教研室和院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提出组评意见;最后交学校考核小组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3、教职工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10-15%确定。病假累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或外出脱产学习半年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评优。

5、考核内容包括教职工的品德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廉洁表现(领导干部),并与院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奖励考核挂钩。

6、考核工作由院考核小组负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3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劳动律的若干规定》的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附件:

法学院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威尼斯赌博游戏:威尼斯赌博游戏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若干规定。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教师上课务必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堂准备,不得提前下课。

二、工作时间以学校公布的工作时段为准。

三、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

四、不得在办公室上网打游戏、网购、炒股、看电影。五、办公室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教师不得擅自

调课。

六、教师外出必须事先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办理请假手续。

七、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八、病假、婚假、生育假和丧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必须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报告请假并到期及时销假。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2024  9  1 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发〔202414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研室、教务办

现将《法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24-2025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方案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年91


 

法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学业导师相关制度安排,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目标,全面提升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以及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互动化、个性化教育。

2.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功能,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3.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做学习、活动的主人,用"主人"的姿态对待所有的学习活动;在教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学习,自主的探究,促进学生张扬个性、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4.发挥学校的优势,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长:肖兵明  朱耀斌

副组长:邓南南  唐全民  付盾

 员:肖兵明  朱耀斌 邓南南  唐全民  付盾  高翔 谢常红陈玲 彭璇 刘任旺 黄廖明

三、学业导师的聘任

1.学业导师实行聘任制。学业导师的聘任条件包括:

第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副处以上的管理干部,并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可以聘任为学业导师。

第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培养过程及就业前景,熟悉学校、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包括观察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的能力等。

2.为方便教师联系学生,学业导师采取以寝室为单位进行安排,每位符合导师资格的在岗职工每年指导1-2个寝室,每年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0名。

3.本科生导师制在本科一年级第一学期学生中开始实施,担任从大一到大四为期4年的导师指导。

四、工作内容

1.制定被指导寝室的学业指导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应各集体指导一次,平时实行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原则上不少于2次。

2.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制定并完善专业学习规划,包括学习目标、修读课程、读书、日常学习等内容,突出个性化指导。

3.指导学生选择本专业课外辅助学习资料和阅读专业学术名著,向学生介绍学科和专业的教学内容、方向和发展前沿,使学生及时了解和明确本专业的学习内容与发展方向。鞭策学生学习成绩指数上升,注重学习效果指导。

4.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确定个人方向、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资格考试等方面进行指导。

5.鼓励学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和学术科研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专业实习和与专业技能培养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专业意识、扩大学生学术视野、活跃学生创新思维。鼓励和帮助学生参加创造、创新、创业活动,如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突出创新性指导。

6.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对学习和生活困难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特困学生适时给予帮助、指导。

7.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做好指导工作。与学生见面,制订和安排本学期的主要工作内容。定期与学生见面,并且依靠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互动沟通,以学业导师互动平台为主,以面对面交流、E-Mail、短信等多种方式为辅进行全方位有效交流。

五、考核办法

1.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业导师的意见;学期末检查导师本学期工作情况及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并审核下一学期学业导师工作计划等。

2.做好导师的业绩考核工作。按照导师业绩考评标准,由学业导师制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并对每位学业导师给出考核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交教务处审核。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工作量和考核结果作为学院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级别晋升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5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 大学生“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大一、大二、大三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二)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无旷课行为;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本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种纪律处分;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所修各门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成绩及格,无补考科目。

三、奖励设置

(一)“创优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奖和二等奖学金奖。

(二)“创优奖学金”按同专业同年级在校生分类评选。

 

第二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与科技文化活动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二、奖项设置原则

(一)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奖项设置要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总体要求相符合。

(二)分类设置的原则:对不同各类的项目均设置 ABCD 四种类型,AB 类为学校组织培训的重点资助项目、C 类为学校原则上不组织专门培训的奖励项目、D 类为不组织培训的校级项目。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奖项设置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主导的项目为重点,不搞面面倶到。

三、主要奖励项目及类别

(一)学科竞赛类

A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历史悠久、影响力大的综合性学科竞赛。主要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ACM)、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B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单一学科或专业学生技能竞赛。主要有: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大学生力学竞赛、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物理竞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软件作品等其它竞赛)、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旅游类专业综合技能竞赛、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比赛、音乐专业基本功比赛、音乐专业技能比赛、大学生写作竞赛、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C类:未列入 A/B 类竞赛项目的,是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委托其教育学会举办的或者其它政府部门举办的,但学校认为有 必要参加的学科竞赛均纳入本类。

D 类:各项校级比赛。

(二)创新创业类

由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青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 大赛;以及省级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组织的相应赛事。

A类:“挑战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挑战杯”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挑战杯”科技发明A类;“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 初创组、成长组)。

B类:“挑战杯”科技发明 B 类;“创青春”创业实践挑战赛、“创青春”公益创业赛。

C类:其它政府部门组织或行业企业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且学校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均纳入本类。

D类:校级相关竞赛

(三)科技文化活动类

1. 学生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作品、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 艺术展演竞赛

A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举办大型的声乐、舞蹈、器乐节目、戏剧、歌剧、音乐剧;

B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独奏或重奏;独唱、合唱;舞蹈(9 人及以下);工艺设计;绘画;书法等。

C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小品、DV、摄影等。

D 类:校级相关竞赛

(四)体育竞赛类

A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举办的 4 年一度大学生运动会。

B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大学生体协举办的田径锦标赛、篮球锦标赛、足球锦标赛、排球锦标赛、乒乓球锦标赛、羽毛球锦标赛、游泳等奥运项目。

C 类: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大学生体协举办的定向越野运动锦标赛、舞龙舞狮锦标赛、武术锦标赛、跆拳道锦标赛、体育舞蹈等非奥运项目。

D 类:校级竞赛

 

第三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奖励对象为法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创业,业绩突出;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品格高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4. 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经验分享或其他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宣讲活动;

5. 评选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

 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第一作者在三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论文入选高层次学术会议论文集(独撰或第一作者);

2)参加科技性学科竞赛,获省级比赛一等或国家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以学校认定为准);

3)参加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或排名前二名),有标志性成果(获专家评定通过);

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5)在某项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个人或排名前三名的团队核心成员)。

6)其他。在新品种、软件著作、智库报告(被政府领导批示或被职能部门采用)等(排名前三名的团队核心成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

2.创业奖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水 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 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独立或合伙工商注册或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园、创业科技园、创客空间等(申请时应提供 6 个月财务运行和纳税记录);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

3)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6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最大程度发挥绩效工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多做工作,促进学院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充分保障教职员工知情权、参与权,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二)业绩导向。实事求是量化工作量,统筹兼顾工作成效。

工作导向。向重点、难点堵点工作倾斜。

分类核算。按照人员分类,工作分块量化计酬。

三、考核对象和经费范围

(一)按照管理服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两类对全体教职员工分类考核。

(二)经费范围为:一是经核算的年底可分配绩效;二是缺编补酬经费。其中缺编补酬经费每学年度发一次。

四、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量的认定与计算,组织和协调

工作小组由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兼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教师代表2(由教师大会集体推荐)

五、年底可分配绩效

1.考核实行计分制,设基本分为100分,要求完成基本工作量。个人考核总得分为:100十各项量化得分

2.个人可分配绩效(P个人)为本人在所属类别中所得个人绩效。学校分配绩效按人平×所属类别总人数的方式分为教师科研类、管理服务类再进行量化核算。

3. 教职员工所属类别以学校认定为准。

六、个人考核加分项目

教学科研类人员绩效

1教学方面量化计分内容

1.教改课题与教材编写及立项

名称

类别

分值(分/项)

 

 

教改课题

校级一般课题

1

重点课题

2

省级一般课题

4

省级重点课题

8

教育部一般项目

8

国家级

12

教材编写

主编

省级

8

校级

4

副主编

省级

4

校级

2

参编

省级

2

校级

1

教材立项

国家级

15

省级

10

校级

5

Ps同课题名计分就高不就低

 

2.质量工程与教学竞赛

名称

类别

分值(分/项)

 

一流专业建设

国家级

40

省级

20

校级

10

课程建设

国家级

20

省级

10

校级

5

 

 

 

 

教学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省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校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或中心建设

国家级

30

省级

15

校级

5

Ps成员个人分值按学校规定进行分配

 

3.教学成果奖

名称

类别

 

分值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省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校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名称

类别

 

分值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省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或创业计划大赛项目或相同类型比赛

 

国家级

金奖

10

银奖

8

铜奖

6

 

省级

金奖

5

银奖

4

铜奖

3

 

校级

一等奖

3

Ps1.学科竞赛类别按学校文件规定认定

2. 模拟法庭比赛:成员个人分值按100%计算,主持人+1

3. 同年度内奖励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5、主动承担教研室公开课10.5分,院级公开课1分,全校公开课2分。学术讲座一堂加1分。

6、超课时量:完成基础课时量基础上以超100课时/1.5分计算,1年内承担2门理论课程基础上,超过按1/分计算。此项计分上限值为3分。

 

(2)科研方面量化计分内容

5.科研论文(含教改)、智库报告与专著

名称

类别

分值(分/项)

 

 

 

 

 

 

科研论文

娄底日报理论版

1

省级一般刊物

2

中文核心湖南日报理论版高校文科学报论点摘编

 

4

CSSCI扩展版

5

人大复印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报全文转载

6

学术专著CSSCI论文光明日报或人民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论点摘编

8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15

智库研究报告

获省级领导批示

15

级领导批示

10

6.科研课题

名称

类别

分值(分/项)

 

 

 

 

 

科研课题

市厅级

一般项目

1

重点项目

3

省社科联省社科规划省教育科学规划

一般项目

4

重点项目

8

部级

一般项目

8

重点项目

15

国家社科

一般项目

15

重点项目

30

Ps立项不资助项目按同级别项目折半计分。

 

7.科研成果奖

名称

类别

分值(分/项)

 

 

 

 

 

 

 

 

 

科研成果奖

国家级人文社科成果奖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

一等奖

22

二等奖

17

三等奖

12

省级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市级科研成果奖

 

特等奖

5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成果鉴定为先进/领先

国际

30

国内

20

省内

10

3、横向合作按照项目经费计算,具体按照10000元计算为1分计算,此项计分上限值为15分。

4、专利开发:按0.5/项计算,此项计分上限值为2分。

3)教学科研每类计分最高均不超过50两项总分以80分为上限。如有未尽事宜,如何计分分别由法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管理服务类人员绩效

1)参照机关教辅人员分配办法,分配的经费范围为:经核算的类别可分配绩效(P分类)的40%(另60%按人事处岗位核算方式计到个人)。

2)个人所得绩效为所属类别分值绩效×个人考核得分。具体计算为:P分类=学校核发绩效总额÷教职员工总数×类别教职员工总数÷所属类别教职员工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40%

3)量化计分内容:

  个人岗位工作在全校性年度考评中排前3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排后3名的扣3分、2分、1分。

个人获得学校评选先进(如优秀辅导员、教务工作人员、办公室主任、优秀管理工作者),计2/项。获得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

鼓励管理人员开展科研,其计分项目参照教学科研类人员认定,分值按60%折算后计分。

在一些重大工作或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经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的部门会议讨论,可以酌情加分。

 

其他计分内容

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计3/两个班计5新生班及毕业班计1.5;所在班级就业率达到或超过80/%,计3/班;法考/初级社工师最终通过率达到或超过班级总人数25%,计3/班。所在班级学生考研率增长超过本专业近三年平均考研率的10%,计3/班。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学校网站新闻报道计0.5/篇、娄底报(纸质版)、学习强国、新湖南计1/篇;湖南日报(纸质版)和湖南教育报(纸质版)计2/篇。报道内容为教职员工个人的,给教职员工个人计分。报道学院集体的,给主要撰稿人或通员计分。此项计分上限值为5分。

3)被评选为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的,计0.5/项。

4)考勤计分:无故不参加学校(学校会议、培训及讲座等)或全院教职工大会的,扣1/次,请假扣0.5/次(公假人事处获批的病假、上课及直系亲属红白喜事除外)。

5)在一些重大工作或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以酌情加分。

6)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酌情扣分,但每次扣分不低于1分。

7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事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酌情

 

七、缺编补酬

每学年度核发一次。具体计算按教务处相关规定核算

本方案试用期为一年,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负责解释。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7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一)秉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教学设计及实施要以学生接受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为导向,同时逐步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应遵循全程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应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对教师的评价应覆盖教学生涯全过程,对学生的评价应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在评价工作中的优势和特色,建立“校内/校外”评价,“学生/教师”评价,“学院/教研室”评价等有效集成的质量评价体系。

(三)持续改进工作应遵循针对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凡是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改进,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跟踪其效果,形成“运行-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工作应以学生素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不断发展为导向,使教学质量始终处于循环式上升过程,实现师生共同发展。

第二章 组织体系

(一)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在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以及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学院根据学校建立的各项制度(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制度、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教学督导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课程达成度检查制度、论文抽检制度等)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

(三)学院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教学督导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等本科教学相关事项把关。二级教学督导组对学院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校督导组和学院交办的其它教学督导任务,充分发挥督查功能。学院学风建设小组制定本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四)充分发挥校地协同育人的功能,不断优化创新校地合作模式,引入实务课程清单,加强专业学生实务能力训练。

第三章 主要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在执教生涯中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言行规范、遵章守纪和社会责任感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专业与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以及课程目标达成度等。

(三)教育教学水平。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执行、课堂管理、教学方法、教学研究等。

(四)学生学习状况。主要包括学生道德修养、学习态度、课堂纪律、考风考纪以及学风、班风、室风等。

(五)教学运行与效果。主要包括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

第四章 主要评价举措

(一)每学期开学之初,各系部对上学期试卷、课程设计等学生资料复查,学院组织督导组检查,确保资料齐全、成绩评定准确无误。

(二)学院根据学校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不定期收集、反映教师教学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各专业教师、学生座谈会,收集广大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并反馈改进。

(三)配合学校做好每学期定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引导学生从师

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逐步建立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毕业生就业质量开展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

(五)设立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对全院教学运行、教学改革、教风学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组织定期专项检查、不定期听课检查并进行通报。

(六)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本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推进学风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学院各专业、班级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对各专业、班级进行考核,总结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七)学院党政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教学质量的调研与评价工作,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0次,专业负责人听课不少于6次,教师之间相互听课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八)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数据,学院每学年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从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教学改革、日常教学规范等方面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数据纳入教学骨干考核指标。

第五章 持续改进

(一)建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教务、学工系统构成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体系。

1.学院领导班子由教学副院长牵头,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质量评价信息、课程目标达成等情况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等适时改进,并根据学校安排适时开展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论证与改革。

2.各教研室应对专业课程持续改进情况给予跟踪和评价,同时组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定期改进。

3.学工部门负责针对专业、班级学风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具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积极开展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学风建设效果。

4.学院逐步完善和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组织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教师教学水平、专业办学条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过程和效果予以跟踪、再次评价,形成闭环。

(二)对于教学评价中较为突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相关课程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教学能力改进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三)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学生学风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和辅导员共同制定和实施学风改进计划,并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四)对于教学检查中反映出的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应职能部门,并对其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五)对不定期收到反馈的教学信息要及时核查、处理、答复,并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改进过程及效果要有跟踪、记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发〔202418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位教师

现将《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91

 


附件:

 

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学生中心、注重产出导向、坚持持续改进,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主要目标是对法学院全院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掌握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提升学院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和学院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控制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

三、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分校级督导和院级督导。校级督导在符合学院督导条件基础上,还需符合学校督导团成员条件。法学院督导基本条件如下:

1.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

2.熟悉应用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五年以上讲师经验的优秀教师。

3.坚持原则,办事认真,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督导工作时间有保证。

四、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的聘任程序

1.学院教学督导的聘任,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学院考察确定后,由院长聘任。实行一年一聘。聘任名单报送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备案。

2.在聘期内,学院教学督导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职或解聘申请;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院有权解聘。

五、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法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代表学院对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学生培养的各个方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督促、检查、评估、反馈和指导。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听评课、教学常规巡查、专项检查与评价、教学竞赛指导与评审和教学专项调研等。

1.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和检查与教学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育教学督导听课应完整观察一段教学过程(理论教学课为1节),对课堂教学(包含教学态度与课前准备、教学目标与内容和教学方法与组织)、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和班级学风等情况做出真实记录,并检查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材、教学大纲、本次课教案、教学日历、点名册或者二维码签到)是否齐备、是否达到要求。

3.参与学院的各个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开学教学检查、试卷抽查、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实验、实习教学检查等。

4.每学期末分别向学院和学校督导团提交督导工作总结。

5.教育教学督导听课后应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评价,并及时与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6.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教育教学督导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可随时深入课堂、实验实训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价,可直接向被听对象提出合理建议。

2.向学院调阅与督导工作有关的文件、报告、课表和其它材料。

3.根据教育教学督导过程中掌握的实际情况,有权向学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改进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参加或列席学校、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5.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学院为校级督导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给予适当补贴。

(二)义务

1.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中要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开展有温度、有广度、有深度的督导,助力学校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2.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价教学及教学管理实效,关心、爱护教师,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年末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相关督导材料存档工作。

4.定期研究教育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学院领导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建议。

七、本办法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19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教师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院,关心学院发展。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卓越建树,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率高,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学科和专业建设前沿动态及发展趋势。

(四)所从事专业和被指导教师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三条  学院向未取得高级职称的3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指派导师,导师人选由学科组提名,经学院审批后予以聘任。

第四条  青年教师导师聘期两年,聘期内由于工作需要可以辞聘、解聘或另聘。聘期届满可以续聘。一名导师原则上指导青年教师不超过2名。

第五条  青年教师导师的职责:

(一)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

(二)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从教学方法、授课技巧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情况,协助青年教师选用教材教参,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

(三)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听课;

(四)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选择研究方向,拟定科研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五)每学期末向学院提交指导青年教师的情况报告;

(六)在指导期结束时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进行总体评价。

第六条  青年教师应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一)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情况;

(二)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完成学校、学院及导师指定的研修计划、知识学习、科学研究等任务;

(三)在导师指导下,熟悉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所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

(四)每学期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请教科研工作方法;

(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编写教材,申报课题,撰写论文;

(六)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和培养的时间一般为两年,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研修情况进行自我总结。

第七条  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应填写《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工作记录本》。

第八条  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培养计划后,由各学科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指导计划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参加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青年教师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由学科组自定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继续接受指导,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第九条  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0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加强实习教学环节,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通过专业实习,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于实际,达到巩固和深化所学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目的。学生在专业实习中,还应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积累一定的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作资料准备。

第三条 专业实习的部门应为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业务部门。

第四条 专业实习实行集中与单独两种形式。学生应服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的安排,确定专业实习形式。为保证实习质量,学生在实习前应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期间要求记录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总结或报告。

第五条 实习大纲和计划的编制。法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实习大纲、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与安排、实习安全、实习的考核办法、纪律及其它注意事项,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实习时间:原则上以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报学院审批。

第七条 法学院应建立固定的实习基地,抓好基地建设, 稳定学生集中实习的比例。

第八条 法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并设实习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领导工作。

(一)负责师生实习动员及教育工作,联系实习基地,做好实习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选派带队教师并采取各种方式检查学生实习(实习进度和实习效果)情况;

(三)组织制定实习经费开支管理办法,负责本院经费开支管理;

(四负责组织学生安排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

(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及时解决和处理实习中的问题,加强实习经费开支管理,保证实习环节顺利运行;

(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单位具体意见、指导教师意见、学生实习材料,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就全院年度实习工作撰写书面总结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第九条 学院应于实习前到教务处领取学生专业实习各项材料,发放给学生。教务办公室于实习开始后一周内将所有学生的实习分布情况汇总。

(一) 经学院同意批准单独实习的学生本着就地就近原则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同时须联系指导教师,于实习开始前一周内将实习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提供给教务办公室;

(二) 集中实习方式由学院组织集中联系实习。

第十条 学生集中实习地应为建立的法学院实习基地。学生集中实习原则上每队不少于 12 人。学院要加强对带队教师的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校外实习带队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实习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和实习单位工作秘密。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

(三)自觉维护学校荣誉,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断实习。因故必须请假时,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和程序及假满 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五)学生因违反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由学院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 实习指导老师、带队教师

(一)实习指导老师是指接受实习单位选派的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工作人员,应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

(二)带队教师是学院派出的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带队教师的职责是:负责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及学校间的联络; 组建实习小组并选定组长;负责检查实习基地实习学生情况; 指导学生实习业务;在实习单位具体部门进行观摩、调研、学习。

(三)带队教师原则上应选派专业课老师担任。带队教师在实习结束后需向学院提交工作日志和带队工作总结,经考核为合格的,可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四)带队教师应给学生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风貌。对带队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实习计划,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学院在实习期间应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检查,可以采取到点抽查、委托实习地的有关单位检查等方式检查学生的实习。学院要重点加强对单独实习的检查监控。

第十四条 实习成绩评定

(一)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交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实习带队老师带回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二)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 并提交实习日志(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单位的鉴定(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参加考核。

(三)专业实习考核成绩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四)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1.实习单位对学生在实习中所表现出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评价,占 40%;

2.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期间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工作纪律的评价,占 20%;

3.学院根据学生个人实习计划、实习总结(不少于2000字)、实习日志(日记)及实习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并结合带队教师反馈的信息和实习检查收集的信息,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和实习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占40%。评定成绩时,先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最终实习成绩按比例折合,按等级制打分。

4.评定实习成绩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成绩以“不及格”论:

1)实习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2)违背职业道德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业务工作发生重大错误者;

4)实习期间违法乱纪者。

5.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6.学院在实习结束后一月内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工作,成绩汇总报教务办登录,相关材料由学院留档备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1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法学院专业教学与学科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为提高法学院学生的实践实训能力,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使其逐步发展成为法学院实践性教学以及科研项目开发的重要平台,现根据学校威尼斯赌博游戏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和科学实验能力,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开发工作,努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为实践性教学服务。

第三条 实验室的建设,应在学院教学委员会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努力做到实验场地、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实验室应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第五条 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和对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工作水平。

第六条 实验室应积极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全院教职工的科研工作创造平台和支持条件,以科研项目推动学院学科建设,提高我院办学水平。

第七条 实验室的建设应以我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计划和科研项目为依据,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第八条 实验室的建设应按计划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实验室建设经费。

第九条 为了充分调动实验课程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搞好实践性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人员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以保证较高的设备完好率。

(二)实验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三)实验室上课期间,实验室人员应经常性地观察设备运行、学生操作规范等情况,有责任与实验教师一起共同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随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下课后,实验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清理实验室和设备,如设备有坏损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人员。

(四)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实验任课教师应如实填写实验日志并及时通知实验室人员,以便尽快地排除故障。如遇故障不能立即排除,实验室人员必须作好记录,联系相关厂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

(五)实验室的临时借用应在学院办公室登记。

(六)每学期结束时,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留学院办公室装订存档。

第十条 实验室的安全有序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教师与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

(三)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教师与学生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四)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

(五)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坚持“人离电断”、“人走门(窗)锁”。

(六)严禁火种进入实验室,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安全隐问题及时报告。

(七)管理人员每周作一次机器巡检,清理鼠标、键盘等易坏部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维护好教学科研安全秩序,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教研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漏洞及用电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2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

二、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实验操作严格遵守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后应做好清洁和防护工作,做好实验设备使用记录。严禁擅自使用实验设备。

四、严禁擅自移动、拆卸、毁损实验室设备。

五、存放精密设备的房间要有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做好保养和使用记录。

六、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须经过领导同意,由实验室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用电设施、教学设施等发生损坏,由实验室管理员及时报修,确保完好,并做到人走断水断电。

八、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掌握各类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效能及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常识,能及时果断处理突发火灾事故。

九、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学校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十、实验室管理员应在学院实验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学院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3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以下统称物品)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低值耐用品:是指价值在800元以下,可多次重复、独立使用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资,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各类工具、量具等。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或使用过程中,易破损而损耗的物资,以及一次使用即消耗的物资。例如,玻璃器皿,金属或非金属材料,药品试剂等。

第三条 物品的购置:计划是采购供应的依据,实验室管理员必须认真制订物品购置计划和履行审批程序。

1.物品管理员人员提供各种物品的库存情况。

2.根据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求,对照库存数量,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量,分类填写物品申购表,要完整写清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3.实验室负责人对申购表认真核实、审查,合理确定用量、分管领导在申购表签字确认后,报院长审批,

4.常用物品原则上每学期集中采购一次,不按要求、不按时提交申购计划的责任自负。

5.每学期末按时提交下学期采购计划,物品采购流程按照商贸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实验室对购置的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定点存放。实验室主任认真组织验收,存放物品排列定位有序、便于收发检查,保持账物对号。物品使用中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目记录清楚,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撤销或调整实验室,原实验室要及时对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核查清点,并办理转账调拨交接手续。

第六条 实验室会同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考核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七条 物品的报损、报废应由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理由,写申请报告,提交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4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明确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意识。

第二条 负责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及管理、环境卫生工作。按时上、下班,及时开关实验实训室大门,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路和水路是否关闭,掌握消防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第三条 积极主动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实验器材、耗材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爱护设备,严禁私自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对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进行定期调试和维护。

第五条 厉行节约,做好实验实训器材、耗材的出入库手续。

第六条 上课时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发放、回收及保养和维修常见故障,对使用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院领导,查明事故原因,填写事故报告。

第七条 对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对分管的实验室建立设备与资产档案、教学运行档案、设备维护维修档案,督促上课指导教师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本》,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

第八条 按要求负责分管实验室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第九条 每学期结束,要将实验实训室器皿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对各类仪器设备报废时,须按有关规定作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5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校地合作教育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校地合作教育周管理办法的通知》,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校地合作教育周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校地合作教育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法学院校地合作建设,规范校地合作教育行为,保障学校切身利益,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 搭建校地协同育人平台,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专业在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习实训、教学评价、学生管理、科研及技术服务、职业 培训、共建合作单位、创新创业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地合作)。

第三条 校地合作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合作共赢”的原则。校地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以及专业发展的要求。应充分发挥学校、行业、合作单位各自优势,努力实现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四条 法学院设立校地合作领导小组,对校地合作教育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 活动,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共同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校地合作领导小组由合作单位有关负责人、学院领导、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的审批、制定校地合作方案,发挥整合及资源协调梳理优势,加强校方、合作单位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三方的联系。领导小组下设校地合作 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校地合作各项工作,实施归口管 理。

第六条 合作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要与教学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教学性,能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地区行业发展实际,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七条 校地合作的内容涉及学院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合作培训类、合作教育类、合作研发与专业服务类、综合类。

第八条 校地合作教育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校地合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约情况, 并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校地合作教育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参与学生要写出一篇校地合作项目的总结,整理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料(含图片、音像资料),分别交所在班级和教务办存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6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学科建设规划》,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科建设规划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学科建设规划

为了充分调动法学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明确学科建设方向,集中人力、物力搞好学科建设,更好地促进我院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我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三高四新五任务”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密切结合区域发展的客观实际,奋力加快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学科的建设发展;以教学科研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导向,以专业为载体,推进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争取发展研究生教育,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优秀专业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质量的原则

着力加强学科内涵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办学实力和就业竞争力。

2、突出特色原则

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特中求优”和“错位发展”的理念,要继续深化凝练专业方向,在提升专业实力的同时,打造法务金融、司法社会工作等特色方向。

3、需求导向原则

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长远发展需要,对应战略性新兴专业、合理布局和优化专业结构体系。

4、科学可行原则

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结构与质量、近期与长远、传承与创新等关系,使专业结构调整建立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具备必要的软硬件条件之上,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发展思路

1、准确定位发展目标

法学专业聚焦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推进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打造立足湘中地区、面向全国的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示范性基地;以法务金融方向为突破口,探索“法务+金融”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社会工作专业要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杜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送培、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对本专业现有师资队伍的送培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送培、引进博士8人以上,尤其是要加强年轻博士的引进力度。加强出国访学交流,增强教师国际化程度。加大对教师出国访学交流的支持力度,包括学校的师资培训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留学计划,拟派出3-5人。加大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优化,鼓励现有教师参加金融、会计、税务、证券等领域的专业考试。鼓励教师积极申报高级职称。

3、凝练专业发展方向

从专业教师的人员现状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特色出发,逐渐组建稳定的学科团队,逐渐建立学科的完整体系,确定和凝练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鲜明的研究特色。培育特色方向的教学团队,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社会组织与团体的协作,同时积极拓展与国内同方向探索的高校法学院的合作,推进横向交流。

4、聚焦教学质量提升

根据高等教育威尼斯赌博游戏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新文科建设理念,着力推进教学改革,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实现四个转变:学科逻辑体系向应用逻辑体系转变、知识输入导向向能力输出导向转变、单一学科知识结构向跨学科知识结构转变、传统教学手段向现代信息化手段转变。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大胆探索模块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同行业需要的职业能力、职业标准、职业要求直接对接的路径与方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建设,将学科建设成为特色比较鲜明,科研学术水平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处于前列,拥有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的一级学科,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申报法律专业硕士点、社会工作专业(MSW)硕士点打下比较好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

1.学科建设

进一步做大做强法学本科专业,对标补短板,不畏难,继续申报法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力争在2024年前申报成功。

新申报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争取在2024年前申报成功。目前已经有不少二本学校设置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符合威尼斯赌博游戏:法学学科发展的需要,也能满足地方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

结合老师现有的科研方向,进一步凝练,形成四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1)法务金融方向;(2)乡村法治方向;(3)知识产权法方向;(4)地方立法方向,为申报法律硕士点打好基础。培养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方向带头人4人以上,学术骨干12人以上。

社会工作专业,经过五年建设,组建稳定的学科团队,建立社会工作学科的完整体系,确定和凝练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鲜明的研究特色。深入开展研究,形成研究特色,迅速建立学科优势,提高学科水平,积极努力争取获得社会工作专业(MSW)硕士点;争取建设成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争创省级一流学科,力争获得省级一流课程3项;国家一流课程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2、学科队伍

2025年,法学学科教师总人数达30人以上。内培外引,鼓励年轻老师攻读博士学位,晋升高级职称,在2025年前形成初步的学科梯队,争取拥有博士12人以上,正高职称8人以上,副高职称10人以上,硕士生导师7人以上。

社会工作学科专任教师总数增加到15人,高级职称达9人,其中正教授3人,副教授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60%;进一步加强培育和引进,使博士总数达到13人,占比达86.67%,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教师比例达100%;双师型教师15人,达100%,其中高级社工师2人以上,占比10%以上;中级社工师达10人以上,占比60%以上;助理社工师及以上比例达100%。

3、科学研究

法学学科。鼓励老师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努力开展科研工作,以科研促学科发展,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整个学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5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教材)5部以上,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项以上,国家级项目立项1项以上,省级项目(含教改)立项20项以上,横向项目进校科研经费达300万以上,科研进校总经费350万以上(含横向项目进校科研经费)。取得学校的支持,争取和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合作共建“湖南娄底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与娄底市有关单位合作共建“湖南娄底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以研究中心促进学科建设发展。

社会工作学科。建立(或合作)建立校级(或省级)“民俗民族研究中心”“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及“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力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取得零的突破,国家级项目达5项以上;申报省部级课题15项以上,课题经费总量达到100万元以上;发表C刊、核心期刊论文30篇以上;出版著作、教材5部以上;举办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年举办学术报告8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每年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不少于1人次。全面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大学建设,配合谋划法学专业申硕目标,积极融入娄底地方校城融合战略,力争横向课题30项以上,争取进校经费500万以上。

4、人才培养

法学专业。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获得省级一流课程3门以上,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年招生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力争法学专业学生在全省模拟法庭竞赛中实现一等奖的突破。争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65%—75%,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一定数量的学生接受研究生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不断强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实务教学改革,组建和探索嵌入实务课程清单,提高专业学生的应用操作能力。

社会工作在校学生达320人以上,其中社会工作本科生达280人,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达15人以上,专升本学生达20人以上;另培训地方社会工作及相关业务培训人次达10000人次以上;另本科生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比例达70%以上,上线率达70%人以上。同时,加强学生实习实践,建立学生社会服务制度(志愿服务、暑期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完善社会服务考评制度及评估标准。此外,对学生开展创新、创意、创业的“三创”教育,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注重在素质拓展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就业率达90%以上,获得用人单位和社会广泛好评。

5.学术交流与合作

积极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并同国内外学术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努力提升学科的品牌地位。“十四五”期间,学科邀请40位以上国内外知名专家来学科平台进行讲座与交流;学科有80人(次)去国外或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学术交流。进一步优化法学院合作机制,与10所以上院校的法学院建立合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教师互访、学生交换、教材互编、科研共建、项目合作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6、社会服务

深入推动校地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在“十四五”期间,为地方政府或部门提供政策报告或调研报告30份以上,争取省级领导批示2次以上;为地方政府及社会组织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达5000人次以上。争取年度引进横向合作经费达到每年达150万以上。

三、年度建设指标

12024年度建设指标

1)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8项(含教改)以上,横向项目进校科研经费达180万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以上。

3)2位老师担任硕士生导师。

4)引进或培养1位学科方向带头人。

5)3位老师评上副高,1位老师评上正高。

6)省级课程1门。

7)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

8)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9)学生考上硕士研究生30人以上。

10)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60%以上。

11)初级社会工作资格考试通过率80%以上。

22025年度建设指标

1)省级项目(含教改)9项以上,横向项目进校科研经费达200万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3)3位老师担任硕士生导师。

4)引进或培养2位学术骨干或学科方向带头人。

5)2位老师评上副高,1位老师评上正高。

6)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1门。

7)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

8)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9)学生考上硕士研究生30人以上。

10)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65%以上。

11)初级社会工作资格考试通过率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保障

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四个全面”重要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全院教师爱岗敬业、团结争先的良好风尚,为学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以大学精神培育为核心,以校风、学风、教风为重点,大力建设潜心研究、严谨治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习学术生态环境。

(二)组织保障

在法学院党总支、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发挥教工党支部的作用,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目标任务进展及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学术会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学科建设。

(三)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依照学校章程为基本制度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依法开展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经费保障

利用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争取学校教学科研经费支持,特别要争取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实实在在的具体支持。重点在专业建设资源配置,教研、科研资金投入,专业教师的引进与培养,科研立项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资助和支持。坚持不断转型发展,走产学研用一体化道路,以服务求支持,加强法律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拓宽社会创收渠道。搞好实习基地建设,提高社会合作效益。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捐赠,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积极探索新的经费筹措方式。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原则,用足、用好学校划拨的各类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7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发〔2024〕42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高考招生时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应符合转专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转专业。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生与法学院双向选择、法学院择优录取的基本政策;严格遵守转专业的条件、规则与程序。

第三条 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不能与艺术、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学生互转,省内定向公费师范、省级优师专项、“楚怡工匠计划”联合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

二、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本科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第五条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特长和志向,申请转出时在原专业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3.当年录取的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不违背本办法第五条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转专业;办理了入学注册的在读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照学校管理办法第八条办理转专业。

4.学校因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需要,被调整撤销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一年级的学生转专业可以“平转”在同一年级;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必须“降转”,即至少降一个年级,“降转”不受本文件第七条限制;三年级及以上不能转专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等);

2.从外校转入或专升本录取的;

3.已经转过1次专业的;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在休学期间的;

5.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

6.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第八条 转专业限制条件

(一)我院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科类专业,但可转入文理兼招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我院法学、社会工作专业;

(三)我院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

(四)我院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不能转入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五)除第五条第2点外,原则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我院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可按要求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转专业程序与工作要求

第九条 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工作。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接收计划、接收条件、遴选内容、遴选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内容,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遴选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小组根据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力量与办学资源,确定接收专业转入学生人数。转专业工作方案由院长签字盖章,并交教务处审核

第十条 法学院原则上不增加教学班级,各专业转入人数不得超过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因特殊情况某专业需增加教学班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同意,报校务会审批,再确定相关专业的转入人数。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转出学院审批。学生于第19—20周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交转出学院教务办,转出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办法审核签署意见,在第20周交到法学院。

2.法学院审批。法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遴选转入学生,并签署审核意见,统一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以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于每学期第1周交教务处。

3.学校审批。教务处于每学期第2周审核转专业学生材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签,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务会审批,于每学期第3周公示、发文。

4.转专业学生报到。学生凭转专业学校文件1周时间内到教务处、法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5.转专业学生到法学院进行报到、宿舍调整、按新专业教学计划选课等。

四、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十二条 在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教学活动,并积极参加原班级的其他活动,服从原学院与班级的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1.逾期未到法学院报到的;

2.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弄虚作假的。

第十四条 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及时到法学院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2.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根据宿舍资源适当调整宿舍安排;

4.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法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载入新专业上的成绩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载入新专业上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选)修相应课程;

6.法学院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五、附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申请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现在读专业

在读年级

 

 

 

 

 

转入学院:

转入专业:

原专业人数(降转专业学生无需填写):

原专业成绩排名(降转专业学生无需填写):

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可另附材料):

 

                       

                 

 

 申请人签名:                             

转出和转入学院意见

转出学院意见:(对申请人的申请要求与材料进行审理)

 

 

 

 

 

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章):                             

转入学院意见:(对申请人的申请要求与材料进行审理,若同意转入,需写明班级)

 

 

 

 

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章):                             

教务处意见

 

 

 

                      

                    分管处长签名(盖章):                             

注:1.申请人领取此表以前须了解学校转专业政策;

2.须提交转出专业盖章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

 

 

 

 

 

 

 

附件2:

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原就读专业

拟转入专业

拟转入班级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8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的

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法学院学术讲座包括校地合作教育周专家讲座、教授博士论坛、学校科技活动月学术讲座等。为规范学术讲座管理,提高学术讲座效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术讲座由分管副院长统筹安排。

二、各类讲座中,校地合作教育周专家讲座由教研室主任发布通知,教授博士论坛、学校科技活动月学术讲座由科研秘书发布通知,所有参会学生由教务秘书负责发布通知。

三、由办公室主任在分管副院长和相关领导的指导下联系、接待和安排学术讲座专家。

四、由办公室主任在讲座开始前 15 分钟做好学术报告厅开门、通电、音响调试、电脑开启、投影开启、茶水准备等工作,并做好车辆出入证的发放工作。

五、根据工作安排和通知要求,有关班主任、任课老师要到场组织、参会,要求提前 10 分钟到场、就坐。

六、组织学生外出赴校地合作单位开展有关学术、专业教学、校企合作等活动,由分管副院长统筹,教研室主任具体安排,班主任或者有关任课老师带队组织前往,并完成活动全程相关工作。

七、由学术讲座主持人负责或安排学生骨干撰写新闻报道,由办公室主任及时发布报道。

八、校地合作教育周活动的学生成绩由班主任负责评定,学生成绩和总结等相关材料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收集汇总,交给教务秘书。

九、由教研室主任会同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校地合作教育周校内外专家讲座的与会老师名单,并以此为依据计算相应工作量。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29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学术交流活动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学术交流活动范围包括:

一、由学校主办或承办或与校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和地方性学术会议。

二、在职教师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

三、聘请校外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或合作研究。

第二章  主办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条  主办或承办或与院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学术会议,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议主题有利于院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学科建设和科 技队伍建设。

二、对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或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成果。

三、会议组织健全,会议经费落实。

第三条 国际性学术会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主办或承办国内学术会议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学会、研究会的正式批文。

第四条 实行会前申报制度。会前至少 6 个月向校主管部门提交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的申请报告。

 

 

第五条 进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以公款请客送礼、公费游山玩水。

第六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积极向校外单位和组织争取和筹措会议所需经费。

第七条 实行会后报告制度。会后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会议综述、会议资料(包括音、像资料)、会议经费决算表等资料。

第三章 参加相关学术活动

第八条 在职在岗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者,必须做到:

一、会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自费者除外)。二、提供会议论文录用通知书。

三、参加会议所需经费一般应全部在参加者所承担的项目经费中开支。

四、需提供经费资助的,须于会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经费预算,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院长审批,是否资助以批复为准(一般只资助来回路费)。

五、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者返校后,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经审核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经费核销手续。

第九条 在职在岗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者,其涉外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其余事项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聘请专家学者来院作学术报告的,费用(含食宿、用车、讲课费等必需开支)由院负责。

第十一条 凡与校外单位进行的合作研究,活动经费一律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中支出。

第十二条 将学术活动的开展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的学术活动次数不得少于 2 次。组织学术讲座(报告) 须事前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交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报告题目、主讲人、主办单位、报告时间、地点等。学术讲座结束后一周内应提交简报 1 份及相应的学术报告资料复印件 1 份。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法学院政发〔2024〕30

 


 

 

 

威尼斯赌博游戏印发《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提升法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校党发〔2023〕14号)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 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24  9 1


法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术分委员会在学校和学术委员会领导下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与科 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第二条 学术分委员会遵循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章 组成

第三条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

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一般应为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四条 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职位。运行经费纳入院预算安排。

第五条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经民主推荐、公开遴选等方式产生。

第六条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七条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参与。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对学术事务及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第九条 遵守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第十条 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第十一条 履行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审议或直接决定下列事项: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二、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提出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院奖励制度的评定。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受理学术争议,处理学术纠纷;监督、检查和裁决师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十三条 学术分委员会会议须有 2/3 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由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才能召 开全体会议进行复议。

第十四条 学术分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术分委员会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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