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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
1.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工作人员彭志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利用业主评委身份强揽工程问题。2012年11月至2017年8月,彭志勇在兼任常宁市水松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纳期间,利用其常宁市固废二期监理项目业主单位评委身份之便,强行向该项目中标方承揽固废二期项目监理业务。彭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彭志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胡观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胡观清利用其担任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分别在水口山开发区土石方工程和水口山开发区市场支路项目中与投标人串通,内定中标人,并授意招投标代理公司帮助投标人采取串标的方式中标,中标项目金额达2362万元。胡观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8月,胡观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3月,胡观清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常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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