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威尼斯赌博游戏: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校2009级普通本科、2010、2011级普通本、专科生和上述各年级有关班级。
二、评选种类及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道德品质好,行为文明、模范遵守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2分。
(二)三好学生标兵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养高,表现突出,模范带头作用好,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前茅,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获得本年度内“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一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1分。
6、系部要求每个班级申请一个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政治思想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誉观,基础文明素质高。
2、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班风;
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体育比赛;
4、出色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5、本学年内班上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6、班级学费缴费率达到100%(以校计财处核定为准)。
三、评选名额
系部总的评优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3%。在这13%的人数中,“三好学生”占总评优比例的60~70%,优秀学生干部占30~40%。“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的基础上产生,占总评优比例的10%。
系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及分配:
序号
| 系(部)别
| 三好学生
标兵
|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内含三好学生标兵名额)
| 先进班
集体
| 备 注
(学生总人数/班级数)
| 1
| 政治与法律系
| 7
| 71
| 2
| 543/14
| 2
| 中文系
| 11
| 113
| 3
| 866/19
| 3
| 外语系
| 10
| 95
| 3
| 731/23
| 4
|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 22
| 220
| 5
| 1691/38
| 5
| 教育系
| 5
| 50
| 1
| 381/9
| 6
| 音乐系
| 9
| 89
| 2
| 684/17
| 7
| 美术系
| 13
| 133
| 5
| 1021/37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 6
| 57
| 1
| 441/11
| 9
| 物理与通信工程系
| 7
| 73
| 2
| 562/13
| 10
| 通信与控制工程系
| 14
| 138
| 4
| 1064/27
| 11
| 化学与材料科学系
| 6
| 62
| 2
| 479/14
| 12
| 计算机科学系
| 9
| 94
| 3
| 725/19
| 13
| 体育系
| 11
| 105
| 2
| 805/15
| 14
| 生命科学系
| 5
| 47
| 1
| 358/9
| | 合 计
| 135
| 1347
| 36
| 10351/265
|
四、评选组织工作
1、各系的评选推荐工作由系抓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牵头,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参加。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各系在报送材料前要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3、所有推荐材料要在2012年9 月 7日12:00以前报学生工作处谢嘉老师处,同时报相应电子文档至728794661@qq.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4、学工处对各系报送材料予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示后,报校务会议研究审批。
5、申请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必须提出书面申请(A4纸打印,按统一格式要求排版),说明自己的综合表现情况,字数在1000-2000之间。
附表: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申请表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备案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申请表
系部: 学号: 序号:
姓名
| | 性别
| | 系别
| | 专业
| | 年级班级
| | 本(专)科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主要职务(任职时间)
| | 先
进
事
迹
及
获
奖
情
况
|
| 评审
年度
学习
成绩
| | 系部
评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一式一份,校批准后存入本人档案。
(2)先进事迹按规定如实填写,不够可附页。
(3)申报人学习成绩需附教务处学生学习成绩总登记表并加盖系部审核公章。
附表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
系部: 学号: 序号:
姓名
| | 性别
| | 系别
| | 专业
| | 年级班级
| | 本(专)科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主要职务(任职时间)
| | 先
进
事
迹
及
获
奖
情
况
|
| 评审
年度
学习
成绩
| | 系部
评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一式一份,校批准后存入本人档案。
(2)先进事迹按规定如实填写,不够可附页。
(3)申报人学习成绩需附教务处学生学习成绩总登记表并加盖系部审核公章。
附表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系部: 学号: 序号:
姓名
| | 性别
| | 系别
| | 专业
| | 年级班级
| | 本(专)科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主要职务(任职时间)
| | 先
进
事
迹
及
获
奖
情
况
|
| 评审
年度
学习
成绩
| | 系部
评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一式一份,校批准后存入本人档案。
(2)先进事迹按规定如实填写,不够可附页。
(3)申报人学习成绩需附教务处学生学习成绩总登记表并加盖系部审核公章。
附表四: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备案表
所在系(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获奖类别需注明“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按此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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