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
为了加强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现就2007年暑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由于暑假时间相对较长,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一)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的学生;
(二)参加学院有关部门、专业系组织的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或集训的学生;
(三)外省籍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一)符合要求,需留校的学生可从学工处网站下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并按表上要求认真填写。家长意见栏内必须由家长亲自签署同意意见,如家长因故不能签字的,必须亲自向班主任打电话说明情况,委托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
(二)学生填好表格后,必须在7月5日前,将表交给所在系辅导员。辅导员需认真审核学生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并对学生进行暑期留校住宿纪律和安全教育,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分管系领导签批,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系部审定后将所在系住校申请情况汇总表于7月6日报送学工处宿舍管理科谢嘉老师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7年暑期申请留校住宿学生名单表》可在学工处网站下载)
三、日常管理
(一)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管理”原则,系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动态。请各系将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及联系电话同时报送我处宿管科谢嘉同志处。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要妥善寄存,不能存放寝室。损坏或丢失学院概不赔偿。
(四)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以及中途离校,应提前向所在系辅导员提出申请调整住宿时间,辅导员同时将调整情况报告我处宿舍管理科。
(五)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暑期期间须在23:30前回寝室,24:00前熄灯就寝。
(六)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打牌赌博,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严禁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来客和异性。
(七)住校期间,严禁到江河湖泊及堰塘游泳。
(八)住校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