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村发展领域主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管理、农村文化建设、涉农企业管理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农业及农村发展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农村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具体要求
1.良好的政治与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认真负责、勤奋敬业的职业精神,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热心于从事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关领域的工作,具备适应艰苦工作环境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前沿动态,掌握一定的农业综合知识。
3.扎实的专业技能。具备研究性解决农村社会经济相关事务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具备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的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又具备较强的分析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时又具备组织团队开展这些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农村发展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招生考试
由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威尼斯赌博游戏:按相关规定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两部分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提前毕业:提前完成学位论文且达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提前到2年毕业。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需要,建立数个稳定的农村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和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10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按规定程序选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校内、外导师。
五、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一)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研究生培养总学分不少于32.5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6.5学分(见表1), 专业实践6学分。
表1 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序号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总学分
|
开课学段
|
|||
模块一、公共课(7学分)
|
||||||||
1
|
S095100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第二学段
|
|||
2
|
S0951001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6
|
1
|
第三学段
|
|||
3
|
S095100103
|
英语
|
32
|
2
|
第二学段
|
|||
4
|
S095100107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32
|
2
|
第三学段
|
|||
模块二、领域主干课(8学分)
|
||||||||
1
|
S095138201
|
农村公共管理
|
32
|
2
|
第二学段
|
|||
2
|
S095138202
|
发展理论与实践
|
32
|
2
|
第二学段
|
|||
3
|
S095138203
|
农村发展规划
|
32
|
2
|
第二学段
|
|||
4
|
S095138204
|
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
|
32
|
2
|
第二学段
|
|||
模块三、专业技能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
||||||||
1
|
S095138301
|
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
16
|
1
|
第三学段
|
|||
2
|
S095138302
|
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
|
16
|
1
|
第三学段
|
|||
3
|
S095138303
|
农村扶贫与发展
|
16
|
1
|
第三学段
|
|||
4
|
S095138304
|
农村组织与管理
|
16
|
1
|
第五学段
|
|||
5
|
S095138305
|
农村社会工作
|
16
|
1
|
第五学段
|
|||
6
|
S095138306
|
农业技术传播与应用
|
16
|
1
|
第五学段
|
|||
7
|
S095138307
|
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
|
16
|
1
|
第五学段
|
|||
8
|
S095138308
|
农村土地规划与利用
|
16
|
1
|
第五学段
|
|||
9
|
S095138309
|
农村自然资源与管理
|
16
|
1
|
第五学段
|
|||
10
|
S095138310
|
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
|
16
|
1
|
第五学段
|
|||
11
|
S095138311
|
农村产业振兴与发展
|
16
|
1
|
第五学段
|
|||
12
|
S095138312
|
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管理
|
16
|
1
|
第五学段
|
|||
13
|
S095138313
|
农村文化建设
|
16
|
1
|
第五学段
|
|||
模块四、专业拓展选修课(不少于3.5学分)
|
||||||||
1
|
S095100401
|
公文写作
|
16
|
1
|
第三学段
|
|||
2
|
S095100402
|
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估
|
16
|
1
|
第三学段
|
|||
3
|
S095100403
|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
|
8
|
0.5
|
第三学段
|
|||
4
|
S095100404
|
创业管理
|
16
|
1
|
第五学段
|
|||
5
|
S095100405
|
公务礼仪
|
8
|
0.5
|
第五学段
|
|||
6
|
S095100406
|
农业法制
|
8
|
0.5
|
第五学段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2门主干课程《现代农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2.授课方式。学校教师授课与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授课相结合。课程应由学校具有研究生授课资质的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选聘)和农业与农村发展行业专家共同承担;邀请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领导、农业和农村发展行业的名家和管理人员作专题讲座。
(二)培养环节
1.专业实践(6学分)。研究生须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从事不少于10个月的专业实践,主要安排在第一、四、六学段进行。研究生须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制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于实践结束后撰写专业实践总结和专业实践研究报告。专业实践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的研究生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2.其他环节包括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接受职业道德教育、主讲专题报告1场、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行业会议2场次等。具体要求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执行。
研究生按本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取得规定的学分,同时须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后,方可申请毕业和论文答辩。必修课70分为合格,选修课60分为合格,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方可计算学分。
六、培养过程与方式
(一)培养过程
按“理论指导实践,专长确定研究方向”的原则,采取课程学习与实践实习交互渐进方式培养。在认知实践后确定培养方向,并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综合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特点,将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划分为7个学段。其中3个学段进行理论学习,3个学段进行专业实践,1个学段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表2)。
表2 全日制学习培养过程中的节点及其要求
序号
|
学 段
|
时间区间
|
培养环节及内容要求
|
1
|
第一学段
(认知实践)
|
7月-8月
|
1.认知调研(调研单位:涉农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和涉农企业)
2.调研讨论总结
|
2
|
第二学段
(理论学习1)
|
9月-次年1月
|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3.职业道德教育
|
寒假
|
|||
3
|
第三学段
(理论学习2)
|
2月-4月
|
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
4
|
第四学段
(专业实践)
|
5月-10月
|
1.学位论文开题
2.专业实践(实践单位:涉农行政管理部门或农村基层组织或涉农企业;岗位:涉农管理部门助理或实习村官或总经理助理)
|
5
|
第五学段
(理论学习3)
|
11月-次年1月
|
1.完成本学段的课程学分
2.职业道德教育
3.中期考核
|
寒假
|
|||
6
|
第六学段
(专业实践)
|
2月-5月
|
1.综合实践(实践单位:涉农行政管理部门或农村基层组织或涉农企业;岗位:涉农管理部门助理或实习村官或总经理助理)
2.完成实践总结与研究报告
|
7
|
第七学段
(论文工作)
|
6月-12月
|
1.学位论文研究
2.论文评审与答辩
|
(二)培养方式
1.实行校行(企)“双主体”协同培养。建立学校与涉农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和涉农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在招生、培养、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等各个方面实现共同管理,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使学校与行业企业真正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共同主体。
2.实行校行(企)“双导多师”联合培养。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培养学生的“双导师”制,采取多个校内专职教师和多个校外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组完成教学任务的“多教师”课程教学模式。
3.实行“双段交替”多岗实践培养。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并建立多岗轮换实践制度。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分段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第一学段、第四学段、第六学段到涉农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涉农企业组织进行轮岗实践(具体安排见表3)。
表3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实践内容安排
实践单位
|
岗位
|
专业综合实践内容与要求
|
涉农行政管理部门
|
部门助理
|
基本了解农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并能处理涉农行政管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
|
农村基层组织
|
实习村官
|
基本掌握农村经济与社区建设的基本规划问题,能够处理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保险等农村经济社会事务
|
涉农企业
|
总经理
助理
|
基本掌握涉农企业的运作模式,熟悉农产品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方法与生产技能技术
|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三农”等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一般应在实习实践基地完成。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可以应用研究、调研报告、农业项目规划与设计、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技术与效益分析等为主要内容,并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开题论证
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撰写3000-5000字的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于第四学段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公开论证。开题报告确定后,应制订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重点考察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研发生产与应用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应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须提交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论文评阅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答辩时,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行业企业高层领导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答辩人的校内外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必修环节等内容,成绩合格,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论文评阅或答辩申请无效的研究生,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初次答辩四个月后(时间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由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上一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下一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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