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部、研究生处党支部: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关系办理工作
1.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单位:由各院系党总支部和研究生处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2),学校组织部负责审核和盖章。
2.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2日。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前全部转出,不能留校。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一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其他特殊情况,请毕业生党员与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转接组织关系事宜,亦可与组织部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各党组织要主动帮助毕业生党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毕业前都顺利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封档后)应直接交到学生本人手里,避免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造成遗失。
6.学生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毕业生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的“回执联”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转接。超过六个月无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因本人不慎丢失,要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办。超过六个月没有补办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8.为帮助毕业生党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在接转过程中出现误差、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丢失等问题,请各支部将组织部编写的“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附件3)”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二、组织关系转接基本程序
1.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各院系党总支部(研究生处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学校组织部审核并盖章→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2.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各院系党总支部(研究生处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学校组织部审核并盖章→娄底市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请各院系党总支部、研究生处党支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在表格上亲笔签名,复印后加盖公章)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校组织部,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hnrku-zzb@163.com,办公地点:明德楼401室,联系电话:8325436。
附件: 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 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
3.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